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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感君千金意(1/2)

恩威并施,竟叫一介乡妇落荒而逃。

卫君晞是真的对这个突如其来的相亲感兴趣起来了。

“庄小姐,真是胆识过人,巧言善辩。”

“叫我叔颐便好了。”庄叔颐抬头冲他微微一笑。

“名字便是予人呼喊的。

现在是民国。

若是旭升真的认为平等民主才是时代之真理,那便唤我的名字吧。”

卫君晞在她的注视下,犹豫了许久,才轻声唤出来。

“叔颐。

抱歉,是我轻慢了。”

“没关系。

那么我便直说了。”庄叔颐开门见山。

她确实不讨厌卫君晞这样性格的人。

可惜,喜欢这种奇怪的情感,向来就是没有缘由的。

喜欢时,无论对方是多么无可救药的混蛋,也会散着天神的光芒;而不时,便是天神真身,也不能动摇那铁石心肠半分。

“我知道。”卫君晞苦笑道。

“叔颐是想要拒绝吧。”

庄叔颐微笑。

“是啊,旭升就是比别人聪明灵敏。

并非是其他缘故,不过是我不喜欢被人强压着去做什么罢了。”

“国人皆有自由之心。

叔颐做的没错。”卫君晞倒是希望自己不要那么敏感。

第一次见面时便能察觉到对方的厌恶和嫌弃,大概对于他来说,是平生罕见的经历吧。

“但是对于旭升来说不公平吧。”庄叔颐扶着栏杆眺望远方。

重峦叠嶂,溪水涓流,竹林摇曳,这里看起来真如靖节先生所写的世外桃源啊。

“这样的事,向来便没有公平一说吧。”卫君晞很是体谅。

“更何况轻易许下诺言,也不过是另外一种不公平。”

“是啊。

不过,我觉得旭升将来一定会成为国之栋梁的。

能与你有机会交谈,这一次也不算是一件令我讨厌的事情。”庄叔颐笑着说。

“旭升,可饮酒?”

“若是无话可说之人,那便一滴也沾不得。

若是叔颐相邀,那自是能的。”卫君晞这个时候总有一种错觉,与自己相谈并非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而是个弱冠之年的儿郎。

这个庄叔颐确实与众不同。

不会喝酒的人大有人在。

庄叔颐大抵算是其中一个。

她不会喝酒,虽从阿年那里了解到黄酒的美妙,但是确没有什么酒量。

不过,饮酒之妙在于言谈和氛围。

庄叔颐轻车熟路地躲过文娘,从外婆家的厨房偷出了酒和炒豆子。

卫君晞大抵是第一次做这等事情,心虚得不行。

庄叔颐看他那面红耳赤的样子,便想笑。

真是个有趣的人。

若是阿年在这就好了。

如此一想,便更想喝这酒了。

借酒消愁,这个词用得真好。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今夜的月色晦暗不明,倒是扫兴。

庄叔颐盛上一杯,靠在树干上,遥望着远处,饮尽。

“白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卫君晞笑道,为她指出几颗星星。

人生总是有得有失,今夜月色虽不够美,但好在还有这几颗星星。

庄叔颐用了曹孟德的《短歌行》里的这一句,本不过是随意的一句感概,但是被这卫君晞挑起了一丝兴致。

他若是回《短歌行》的下一句“譬如朝露,去日苦多。”那便不过是背诵记忆,没什么意思。

但是他却别出心裁,回了一句杨文宪《临江仙》里的“白渔樵江渚上,惯看秋月春风。

一壶浊酒喜相逢。”

想想,这对的多有趣。

她感概人生短暂,他却唱说世间英雄。

虽都是哀歌,却有所不同。

人生苦短,最终不过一捧黄土。

时间会淘尽英雄,可是淘尽黄沙始见真金。

这既是在附和她,也是在劝慰她。

对的妙极了。

两人相视一笑,又饮一杯。

“叔颐,你真是一个好同伴。

这是我平生第一次……”卫君晞剩下的话语便叽里咕噜地含糊过去了。

庄叔颐扭头去看。

这家伙醉了。

“平生第一次偷酒?

哈哈,是不是别有一番滋味啊。

旭升,你可别睡,我才背不动你呢。”

“我没睡。”卫君晞一边回答,一边却连眼睛都闭上了。

庄叔颐随手捡了根枯枝,戳了戳他。

“喂,醒醒。

不要睡啊,要是你不自己回去,别人还以为我把你怎么了呢?”

“咕咕咕……”卫君晞傻乎乎地笑,然后像是在说胡话。

“叔颐,你有喜欢的人了吧。

所以才……”

“是啊。”说出这个肯定之时,庄叔颐觉得自己大概也是醉了。

明明她连大姐也没有告诉的秘密,竟然在这里告诉了一个只相识不过几日的人。

“我有啊。

所以不管你有多英俊潇洒,多气宇轩昂,多什么。

反正就算你是潘安在世,我也不会答应的。

因为我有心上人了。”庄叔颐伸直了双臂,懒洋洋的,竟将心思吐露了。

“他是什么样的?”卫君晞抱着树干,迷迷糊糊地清醒了一些。

“很瘦的,但是力气很大。

他会吟诗作对,也会骑马射枪。

他喜欢豆浆,却不喜欢吃豆子。

奇怪吧。

他不挑食,可是若是真的选,他不喜欢太甜的东西。”庄叔颐掰着手指,一件一件的数,嘴巴都说干了,却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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