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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05章(2/2)

一个家庭,一个企业,一个邻里,一个部门,如果处处都依法行事,依法解决问题,那有时不仅解决不好,还容易具体闹出许多是非来。

就好像怎么解决都不公平,怎么解决都不公正。

我们靠法解决社会问题,最大的弊端之一就在一些人打着法律的名义,实际干不出多少有益于人民的事。

具体的像今天的治国,法律能治得了国吗?

甚至连给人们能实事求是的解决问题的可能都一点没有。

为什么呢?

因为法律的权柄无法更多的掌握在更多人的手中。

法官的权柄也只有法官才能拥有,再多任何一个人,可能都不具备。

而这说明了什么?

说明了在任何一种社会制度之下,靠法律解决问题,那其实都是在最终,在最迫不得已的情况之下,才有可能,才有可能需要。

而并非是今天生活在现实中的人们,每天全都必须事事躬亲必备的要去与法律打什么交道。

具体的说就是法律能解决的,它也不一定就去给你解决,因为解决不过来。

而法律解决不了的,那就再指望法律去解决,也一点不顶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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