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章(4/5)
“你知道一点局势,却因为签了很多协议,不能对我明说。”茭白继续往下说,“于是你就给我暗示,想要我去投靠沈而铵那个天命之主。”
“天命之主?”姜焉的牙齿咬破葡萄,他都没嚼,连同皮一起咽了下去,“这形容的好,贴切。”
茭白不出声了,等姜焉扩充。
接下来,姜焉说了他的故事,他原本和乐队在北城的酒吧唱歌,客人点什么他们唱什么,他嗓子好,小有名气,有一天他被谭军找上。
姜焉一个搞地下乐队的都知道南沈西戚,至交,大人物,他在听到谭军要他先去戚家,再去沈家时,有种听天书的感觉。
不是他不自信,而是圈子差太大。
谭军却很有把握,他告诉姜焉,戚沈两家交好,却不交心,更多的是浮于表面的上流社会游戏。
他是戚家那位的身边人出身,就会和沈寄的其他小情不同。
等于是在戚家镀层金,给自己提高了身价,会被沈寄看重不少。
谭军拿出了一百万。
那笔钱对当时的姜焉来说,是雪中送炭,他孤身前往西城,顺利被戚家的人发现,带到了戚爷面前。
之后就是念书,赚酬劳,念书。
直到戚爷去南城参加沈老太的寿宴,他在包间勾引沈寄成功,过了段时间就去了南城。
谭军要姜焉待在沈寄身边,成为他所有小情里的首位,没说要偷什么机密文件,就先待着,以后看情况而定。
姜焉住进尚茗苑,沈寄对他的身体很着迷,几乎每次伺候都是一整晚。
那就是头拉磨的驴,一轮接一轮,他装昏迷才能歇会儿。
姜焉以为差不多就那么待着了,没想到半路出来了茭白,还卷走了沈寄放在他身上的特权,导致他被赶出尚茗苑。
谭军非但没怪他毁约,还很开心,说用不到他了。
姜焉说到这,对茭白投过去一个意味深长的眼神。
谭军要他去接近沈寄,就是想他当祸国妖物,搅乱沈寄工作之余睡个小情解压,分寸把握得刚刚好的生活节奏。
最好是能获得沈寄的独宠,被他的小情斗个你死我活,导致他不能好好纾解,后院起火,分心分神,耽误工作。
茭白出现了,走上了他还没走的那条路线,尽管有偏差,目的却达到了。
谭军的确不需要再用他。
“就这么回事。”姜焉吃掉那串葡萄上的最后两颗小扁货,摊手。
茭白啧啧,姜焉这部分在漫画里是隐藏剧情。
谭军是整部漫死的最惨的,也是最牛批的一个助攻人物。
助的不是礼珏跟沈而铵的感情线,是沈而铵的事业线。
茭白用余光看姜焉,他后期爱上沈寄了。
估计谭军要他做的事,齐霜都抢在他前面做了,他不需要行动。
沈寄被他儿子抢走位置之后,就是个废人,谭军哪还需要防着他。
姜焉没挪窝,最后被沈寄赶走,给官配腾位置。
沈寄到死都不知道,陪了自己十几年的人,拿的两份钱,一份是他付的,一份是别人付的。
他还想着把人留在身边,给他官配做个伴呢。
茭白都懒得嘲讽了。
病房外传来脚步声,医生进来查房,说起茭白右臂的枪伤,叫他过段时间复建的时候好好做,将来想当医生,还是有可能的。
茭白自我安慰,没事,没事没事,做完任务,老子就是一条好汉。
医生走后,病房里很静。
静得压抑。
姜焉看着茭白受伤的手臂,抿着唇,少有的沉寂。
“听说沈寄被沈而铵从南城送到了西城,你想好怎么报仇了吗?”
茭白记得原着里,那老东西也在这座城市,他躲在犄角旮旯的地方一边苟延残喘,一边不死心,还想翻盘,到死都没翻。
“我知道一种药,连续喂一段时间,可以让一个正常人变成傻子,成天不会思考,只知道吃喝拉撒,就跟一头猪一样。”姜焉的眼里乌沉沉的。
“不能让他变成傻子。”茭白不赞成。
傻了不就无忧无虑,想得美。
就让他清醒着知道自己有多失败。
姜焉明白了茭白的想法,他满脸冷意:“你受过的罪,怎么也要让他尝个几遍。”
“干脆找一群猛男,按次收费,谁勤快谁赚的多,保准能让他排泄物漏一地。”姜焉舔了舔唇,眼里闪着恶意的光芒,“再把他栓起来,走哪漏哪,遛狗。
叫他吃垃圾桶里的残渣剩饭,不吃就往嘴里灌,让他跪碎玻璃上面磕头,磕一脸玻璃渣,再把他的手脚筋全坎断,浸盐水的鞭子抽上几天,上烙铁,挖心头肉,放血。”
茭白听着蛮爽的,小辣椒怕是没少看古风漫,这一套齐活了。
“物理攻击起不到什么作用。”茭白还是不认同,“那种人有一套毁天灭地的霸总世界观,不能用正常人的思维方式去对待,得看他最看重什么,对症下药,才能让他感受到痛苦。”
姜焉没再提想法。
茭白心里有主意,这仇还是得他自己报。
“你让戚二联系陈一铭,叫他过来,我有话问他。”茭白想了想,说。
陈一铭还没到,戚以潦就来了。
姜焉拎着行李箱走人,临走前用口型对茭白说了“明天见”。
戚以潦跟猫一起出现在茭白面前,茭白先看的猫。
那一身血,太扎眼。
还有那代表着兴趣跟求生欲的活跃度,不抽一鞭子,就不迈一步。
茭白尝试着把姜焉透露的事告诉戚以潦,和他唠嗑,让他感染自己的这份活劲。
病房里只有茭白的声音,他期间补了几次水,嗓子都说哑了,终于感染到了戚以潦。
活跃度从26蹦到了33.7。
茭白心说,求生的**再强点吧,老变态。
原着里没交代你的后续,章枕的世界屋有间接提到,他中年去你的坟头看你来着,可见你的寿命真的……
希望我的蝴蝶效应能让你有个晚年。
茭白不自觉地叹出声,他要是死了,戚以潦十有**会当场去世。
这是有依据的。
去年他受处罚昏迷,戚以潦来医院看他,外表没变,那白猫却是浑身滴血,脖子断裂,只挂了层皮,死了。
海上行那次,他一睁眼,看到的也是只死猫。
这回依旧是那么回事。
戚以潦比他惨,他起码是自己杀出血路,戚以潦的脖子被勒住了,得被人救。
可他选中的人是个孤魂,要做任务获得身体,各种身不由己。
没准儿就因为他不是人,才被选。
戚以潦信鬼神,一定深入研究过,或者亲身经历了什么,能感应到他的特殊形体,差不多是这类情况。
茭白一惊,以前怎么没想到这一层上面?
草。
戚以潦最初对他的兴趣度跟关注度,都解释的通了。
茭白见戚以潦还在松领带,一副很难解的样子,他就随口问道:“晚上不应酬?”
戚以潦听茭白这么问,他勾住领带的手往旁边一扯,终于将领带松开了,喉头滚动着吐口气:“推了,累。”
“休息休息也好,钱是赚不完的,身体更要紧。”茭白是真心话,对他这个死过一次的人来说,生命太宝贵了,而且脆弱,说没就没。
它在的时候,真得好好对它。
戚以潦的目光深邃:“小白说的是。”
茭白咳一声,问起章枕。
“去打沙包了,晚点过来。”戚以潦说着就去洗手间。
茭白怀疑沙包姓沈。
戚以潦洗了手回来,他今天穿的白衬衣,每一处的裁剪都很合身,肩背挺阔高朗,稳重又显年轻,气色也比前几次来要好。
不过他的身上还是有药味,唇色不健康。
茭白看了半天,床尾的被子被掀开,一双手握住他的小腿,微凉的指骨贴上他的皮肉毛孔,他才一个激灵:“姜焉给我按过了。”
“我检查检查。”戚以潦一寸寸地捏揉他的小腿肌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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