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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七章 中日和平条约(2/2)

杨度和唐绍仪交谈了几句,然后说道:“这样,我们只要两艘‘萨摩级’战列舰好了。

‘河内级’战列舰,可以留给日本海军。”

西园寺公望算是勉强接受了这个条件。

现在,双方分歧的焦点就在于战争赔款方面。

中华帝国坚持索要两亿五千万英镑的战争赔款,但日本方面只愿意支付一亿英镑。

如果是一亿五千万英镑的话,还算是勉强可以接受。

上午的谈判,暂时结束。

中午休息的时候,日本人和英国人再一次的进行了密谈。

下午谈判重新开始的时候,西园寺公望才黑着脸,勉强的点头了。

“西园寺阁下,您的选择,绝对是无比明智的。

否则的话,日本会付出更大代价的。”杨度一脸的笑容。

看着杨度的样子,西园寺公望恨不得一巴掌扇到他的脸上。

黄帝纪元4608年(10)4月25日下午,中日两国的代表,在中华帝国津门签署了《中日和平条约》。

条约规定,第一,日本要承认发动战争的错误,向帝国道歉。

并且,赔偿在大冶铁矿事件当中被杀的那些无辜的中国工人。

第二,日本要归还宝岛给中国。

放弃对琉球和朝鲜的统治,让他们重新恢复为独*立国家。

第三,日本要放弃在华的所有特殊权益。

第四,日本要想中华帝国支付总数为两亿五千万英镑的战争赔款。

第五,为了远东的和平,日本必须要将正在建造的‘萨摩级’战列舰交给中国。

第六,日本要保证今后不得向中国发起战争。

当帝国首相杨度和日本首相西园寺公望分别在条约上签署了自己的大名,加盖了两国的印章之后,条约正式生效。

这份条约,也标志着中日两国在远东的地位发生了根本性的逆转。

中华帝国击败了日本,再一次的成为了远东的领导者。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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