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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合作愉快(1/2)

敢说出量身定制,更多都是林星辰希望,提前剽窃来的歌曲,还能重回到原唱歌手名下。

这样做的考虑,自然也是不想因为自己的剽窃,而改变太多固有历史。

这次寄给海碟的三首歌曲,除了两首算是金沙的成名代表作之外,还有一首则是提前问世的‘曹操’。

一次性寄给海碟三首成名曲,自然是想增加一些谈判筹码。

其实从看到金沙的第一眼,林星辰就非常确信。

眼前这个,比他大不了几岁的女孩,如今正被海碟热捧。

给她定制的两首歌曲,足以打动海碟公司的高层。

如果这两首歌曲,海碟打算用来捧其它的歌手。

那么林星辰会觉得,这对金沙而言有些不公平。

那就意味着,他提前剽窃出来的作品,开始影响某些人的人生轨迹。

做为今天看热闹的人,金沙同样对林星辰充满好奇。

可听到林星辰寄的两首歌,是为她量身定制的时,心里多少还是有些高兴。

看待林星辰的眼神,也多了一丝友善。

而毕晓经过短暂的惊讶,笑着道:“看来林先生,对自己创作的作品,还是充满了自信。

放心,来之前,你特别为JJ创作的歌曲,他本人也非常喜欢。

至于另外两首‘平行线’跟‘不可思议’,公司已经决定,收录到沙沙明年发行的专辑里面。

这次沙沙随我一起过来,也足以说明她很喜欢这两首歌曲。

只是在商言商,我们今天把林先生约出来,也是带着诚意前来洽谈。

如果价格太离谱的话,我们也只能表示遗憾。

所以,林先生可以说一下,你能接受的出售价格。”

对于这种谈判,林星辰并非十足的菜鸟。

立刻笑着道:“毕总监让我出价,只怕真的有些为难我了。

想必你应该知道,我是个刚刚踏足这一行的新人,不懂圈子的规矩。

只要我的作品能得到肯定,不会被人冒名顶替,价钱多少我真的不是很在意。

当然,如果价钱能高一些,那我也会更高兴。

毕竟,价格多少意味着作品的受重视程度啊!”

一句话,林星辰虽然没指望,靠剽窃这些歌曲发大财。

可他现在确实需要钱,不然也不会剽窃歌曲卖钱。

可他确实不太了解,一首原创歌曲到底能卖多少钱。

如果他是知名的作曲家,一首歌曲的价格可能非常高。

可问题是,他还是一个新人。

作品的好坏,必须推出市场检验之后才知道。

试水之作,价格自然不能指望太高。

望着林星辰不肯出价,毕晓也觉得,眼前这个年青人,还是懂一些商业谈判技巧。

毕竟,对方只要开价,太高他可以还,太低的话,他就能一口答应。

可换成他出价的话,高了他觉得不值。

低了,多少会让对方觉得,他没有诚意。

这种情况,让毕晓这个音乐总监,一时间也不好说具体的价格。

反倒是金沙,看到两人似乎都在较劲,突然摘下墨镜。

露出一张清纯甜美的脸孔道:“林先生,很感谢你替我创作的两首歌曲。

我个人,很喜欢这两首作品的风格跟旋律。

虽然我也不太了解,一首原创歌曲的价格。

可我知道,一首大师级的作品,一般的售价至少在十万左右上下。

新人的作品,大多都在一万左右浮动。

不管公司出价多少,我愿意每首歌多付一万,也算对林先生表示感谢之意。

总监,希望我的自做主张,不会让你觉得为难。

我真的很喜欢这两首歌曲!”

面对金沙的擅自作主,毕晓也觉得有些无奈。

可他非常清楚,来明珠的时候,金沙已经在录音棚,试着录制了一下这两首歌曲。

录制的效果,非常不错。

按照公司音乐监制的话,这两首歌曲都可做为主打歌曲。

这就意味着,歌曲的价格,相比其它加入专辑的歌曲,价格上面自然需要有所提升。

想到这里,毕晓只能无奈道:“林先生,相信你也看到,沙沙真的很喜欢这两首歌曲。

而她先前所说的价格,确实也是圈子目前的行情。

如果林先生不介意,我以最高的新人价,每首一万的价格,收购这两首歌曲的版权。

若林先生觉得低了,我们还可以继续商量。”

面对两人不似作假的出价,林星辰很快道:“先前我说了,我是金沙小姐的影迷。

创作的歌曲,能得到她的喜欢,自然是我的荣幸。

我也能看出,毕总监的诚意。

所以,你们给出的价格,我没什么异议。

可有一点,我必须事先说明。

在作曲作词的作者名上,我不希望看到其它人名的存在。

毕总监也是音乐人,应该知道每个作者对于作品,都如同看待自己的小孩一样。

我不希望,看到自己的小孩被冠上别人的姓名。

这点要求,希望毕总监体谅!”

见林星辰如此爽快答应出售的价格,毕晓也觉得对方确实好说话。

一般精明老道的作曲家,看到金沙刚才那个样子,肯定会坐地起价。

对于林星辰提出的要求,毕晓自然没什么意见。

很快笑着道:“行,这点我们可以写到合同里面。

若有违规的话,林先生可以随时向法院起述。

当然,我们也希望,林先生创作的歌曲,是由你本人原创。

如果将来有人提出异议,并出示相应的证据,证明这两首歌曲,并非林先生首创。

那么相应的损失,只怕要林先生承担。

这点,我想林先生也应该知道。

在这个圈子,剽窃他人作品所造成的损失,是非常严重的。

还希望林先生见谅!”

明白毕晓特意说出这些,只怕是对他的创作能力有所怀疑。

林星辰也不多说什么,直接从手边的电脑包里,掏出两张证明文件递了过去。

笑着道:“毕总监放心,虽然我是新人,但不意味着我不懂圈子的规矩。

甚至我跟毕总监一样,很讨厌剽窃他人作品的行为。

为了防止将来产生纠纷,无法认定具体是谁剽窃了谁。

我所寄出的每首歌曲,都到拥有公证资质的部门,为歌曲做为公证。

在法律上,这也是有效证明我是原创者的证据。”

看着这两张明珠公证处出示的公证书,虽然说明不了什么问题。

可毕晓非常清楚,眼前这个年青人,行事还是非常老道。

难怪他敢如此自信,将作品寄给音乐公司。

有了这种公证证明,真出现作品被盗用的情况。

林星辰就能凭借这些公证书,状告那些窃取作品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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