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章(2/3)
更让人无语的是,绯歌还指点了一回人家妆发和各种小动作。
妆不要那么浓,头发不要梳的那么齐整,眼线要化,眼影要抹,还有胸前,背后,脚腕子处还可以按着季节画些花花草草……
衣服要半露不漏,小脚什么的太不自然了,缺少天然美。
红红的指甲,白嫩的双足再在脚脖子上系条带铃铛的脚链链,勾人不说,连鞋都省了。
至于那些小倌倌嘛,绯歌是真心不喜欢以为自己化了妆就可以做女儿姿态的少年郎。
来点这个时代版的制服诱惑,穿穿那些书院学生的文士衫,岂不更有味道?
手里拿把折扇,或是拿本书,乖乖巧巧的行个书生礼,哎呦,忒下饭了。
……
带着帷帽在这个还算富足的小镇呆了小一旬,绯歌一行人才在验收了教学成果后继续朝着漳州行进。
京城里的洞明星在接收到消息的时候,看了一眼用一双全是肉肉的小胖手托腮的崽崽,心中不由有了个念头。
其实只要在保证那祖宗安全的前提下,出去走走也是个不错的主意。
至少不会将好好的崽崽教歪了。
绯歌花了小一旬的时间给青楼楚馆教学时,洞明星其实也花了将近小一旬的时间改正崽崽那六亲不认,摇头晃脑的走路方式。
并且连哄带骗的将代表猪八戒的九齿钉耙换成了一把小木剑……
七天没盯着,就整出这么多的事……他太南了~
一路走,一路逛。
绯歌一行人走了一个来月,也才走了三分之一。
萝兰年纪大些,经过的事也多一些,她看着绯歌那不紧不慢的赶路方式,突然想到一个极可怕的可能。
出行前都五六个月的身孕了,这会堪堪七个月,按这个进度赶路,怕是还没赶到漳州呢,她们家姑娘就得坐月子了。
那么问题来了,这坐月子要在什么地方坐呢?
萝兰找到随行的郎中和侍卫头张达,三人凑到一起嘀嘀咕咕的了小半天。
转天张达先给洞明星去了封飞鸽传书,然后就开始给前面探路的下属下达一个外人看起来比较奇葩的命令。
探路时,重点打探当地接生稳婆信息。
郎中将绯歌生产时可能用到的药材,都提前配好,等到用时直接下锅煎熬。
而萝兰则在后面的马车里,带着跟着出来的小丫头和媳妇们一起准备生产时所需的各种物品和小崽崽的襁褓小衣,尿布等物。
这些事情,绯歌都不曾上心。
毕竟被人侍候久了,养废是再所难免的事。
绯歌马车前,放着一只装信鸽的笼子。
这只信鸽和张达等人用的还不一样,它是专门跟漳州那个方向联系的。
其实按绯歌的心思,她完全可以先放飞这只信鸽,然后操纵风力跟着这只信鸽飘到许颢那里。
又省时又轻快。
其实当时绯歌就想了,如果洞明星不同意她出门,她就这么干。
等洞明星发现她的时候,估计她跟着信鸽都飞出十万八千里了。
呃,好吧,累死信鸽也不可能一口气飞那么远。
不过就是那个意思就了。
无论两条腿的还是四条腿的,论速度就极少有比得过长翅膀的。
鸵鸟那类不会飞的除外。
(→_→)
从来就没有什么是无用的东西,关键是你怎么用。
摸了摸脖子上的气哨,绯歌不由轻笑出声。
绯歌也知道自己其实挺任性的,这一次出行其实给所有人都添了不少麻烦。
如今的局势虽然不是什么所谓的天下大乱,可天下也确实乱相从生。
藩王谋反,朝.廷平叛,山贼土匪趁乱摸金,四邻异族蠢蠢欲动,更有一海之隔的扶桑趁火打劫,如此乱相,绯歌还要从京城出来,招摇过市的去漳州探亲,也是没谁了。
但在出行前,绯歌便让扶摇给她悄悄用了一批生锈的银针不说,还叫丹青又弄了好几包生.石.灰.粉。
生灰粉遇水自燃发热,热度可以烫熟肉。
若真遇到危险,只要将那些生灰粉先用风吹到那些刺客的脸上身上,然后再来一场人工降雨,也能退敌以保安全。
就算介时没有水,用不上生灰粉也不打紧。
她让人准备的那些生锈银针用强风吹到刺客的眼睛等处,也能抢占先机。
如今越往漳州那边走,空气中的湿气就越重,听闻漳州又是半个水乡,缺水的可能性不大。
不过说起这个,绯歌心里就又将记了一笔小帐的扶桑死士提了起来。
低头看了一眼自己那已经不小的肚子,绯歌眯起双眼,准备等做完月子就带人出海。
扶桑盛产倭寇,时常掠劫沿海百姓,每次朝.廷责问扶桑时,扶桑都说管不了,既然他们管不了,那就别怪本姑娘帮忙管一管了。
敢毁了她家美人的脸,她就能用生灰粉毁你们一族一国所有爷们的脸。
扶桑岛国,四边邻海,海上那么多的水,她就不信弄不出个人间真实。
此时此刻,准备给所有扶桑的老少爷们来场生灰雨的绯歌,又开始遗憾起这种外伤不能遗传了。
这要是能遗传,那脸上有月球表面的人一站出来,谁还不知道这是扶桑人呢。
可惜了,可惜了。
杀人不过头点地,显然报仇还嫌利息少的人也是大有人在滴。
绯歌就在这种遗憾里遭遇到了她此行的第一场大暴雨。
一行人来到破庙躲雨,绯歌没叫侍卫回避,也没带帷帽。
坐在火堆前,一边眼巴巴的看着扶摇手里正在翻烤的兔子,一边时不时的抬头看看破庙外的雨。
这场雨来的极突然,就连绯歌这个学过气象的都没在临来前发现什么信号。
好吧,坐在马车里,她也发现不了什么。
不过此时看着一点没有要停下来的雨势,心下明白今晚是要宿在这里了。
破庙这种地方睡个一次两次亲身体验一回是怎么回事也就罢了,多了就真是遭罪了。
不过要是立时赶路,别说骑马的受累,就是坐马车的人也未必舒服。
这时候无论官道还是山路,都不是后世那种油漆板路,一下雨,就泥泞不堪,不但马匹难行,马车走在路上也极容易陷车辘。
所以等雨停,等路面干爽一些再赶路是这个时代人大多数人会选择的生活方式。
谁遭罪也不会叫绯歌遭罪,此时因绯歌那矫情病,破庙的房梁上都用几匹布做了临时房顶,不会看到破瓦也不会有灰落到头顶。
布下面,绯歌所在的区域,桌椅长榻,隔脏隔潮的地毯一样不少,直接布置出一个面积极小的雅间。
没有门和墙的那种。
但这个时代的人讲究尊卑。
有一条最是重要,那就是位卑者不可直视位尊者。
所以哪怕侍候和保护过绯歌的人都知道,绯歌容貌倾城,他们也不会将视线落在绯歌身上,更不会直视绯歌的脸。
也因此,就算没挡屏风,侍卫们轮班休息和护卫却没一个敢招头看绯歌一眼的。
于是这些人就更不会知道绯歌那不停咽口水的没出息样子了。
他们一行人出发的时候带齐了灶上人手。
因绯歌挑食,他们一行又人多,厨子,厨娘就有两三个。
此时灶上的人在破庙一角升火造饭,绯歌就眼巴巴盯着那只路上打的兔子。
烤免前兔子身上抹了果子肉,烤肉的香味里还混着一股果子的甜香。
闻之就让人口齿生津。
“烙些薄饼,再煮碗好茶来。”一会儿用薄饼卷着兔肉,再喝一碗好茶可比吃粥喝汤好下腹。
长了一张刁嘴的绯歌对吃还是有一番研究的,对于她的各种吃法旁人都没有多少诧异之色,听了这话,一个去吩咐一旁的厨娘,一个则拿过茶叶和茶壶开始煮茶。
少时,扶摇手上的烤兔就烤好了,她拿小刀将烤兔最外层的那层带焦的兔肉薄薄的片下一层到盘子里。
丹青洗了手,将那些兔肉分别用烙出来的薄饼卷了起来。
两人分工合作,直接卷了十张巴掌大的小饼,这才将烤兔拿到厨娘那边给其他人添菜。
十张巴掌大的小饼总过用了不到十分之一的兔肉,将剩下的兔肉手撕了再加些旁的浑素菜做一道烩菜,暖暖的吃上一碗,极是开胃。
一时,饭菜做好,众人轮留吃饭,绯歌正双手握着小卷饼吃得一脸餍足时,破庙外传出一阵凌乱的脚步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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