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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五章 人设(2/2)

通过烈焰查询,巴松向你住的精神病院捐献了五百万。

我很不理解,为什么你反而会怨恨巴松?

为什么你要把自己的错误强加在巴松身上?

巴松是不是好人我不知道,但是在这件事上,我认为你做的很不对。

是你拍摄了视频,是你保存了视频,你因为视频受伤却责怪巴松。

我本人对此不理解。”

小美怒道:“可是他答应了,他圣诞不回家,就是因为受不了自己的妻子。

他说他要和妻子离婚,所以我才……我没想到,回到曼谷后,他和我说,他还有孩子。

给了我一笔钱,让我当圣诞的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我能怎么样呢?”

司马落提醒:“证人,私人恩怨就不要再说了,重点是你的证词。”

小美:“我发誓,我说的谢陆和巴松包厢对话都是真的。”

曹云道:“鉴于证人的人品,我建议法庭不采纳证人的证词。”

司马落道:“证词和人品无关。”

曹云道:“无关?

关系大了,她一直生活在自己编造的谎言中。

事实证明,巴松没有对不起她,她仍旧要维持自己的证词,陷巴松于死地。

目的呢?

为了正义吗?

还是有人给了钱?

或者是,她潜意识相信是巴松导致了她的悲剧发生。

证人,你现在回答我,是什么驱使你走出来指证巴松?”

“我不知道。”小美双手抓头发:“我不知道,我不知道……”突然暴躁在身上乱抓,双手举起,看曹云,眼神很哀怨又疯狂:“小白……小白……”

“警卫。”曹云后退。

在小美抓到曹云之前,警卫拦截和控制了小美,看着小美在地上咆哮,曹云看司马落:“大哥,她是真有精神病。”

这点曹云在昨晚就已经知道,所以令狐兰才会想办法和小花联系。

一个正常人怎么可能把自己困在精神病院那么久?

在分析烈焰法庭资料,曹云逻辑推理认为,小美的家人顺着小美,编造了一个谎言,让小美留在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小美慢慢的相信了这个谎言,病情也得到了控制。

伴随着曹云指出可疑处,小美回忆起真实情况,难以的接受她重新发病了。

那小美所说的包厢证词是真是假呢?

小美病情得到控制,她正常的记忆都存在,只不过扭曲了其中一部分事实。

小美很可能说的是实话,就小美刚才表达来看,除非有人让她背台词,否则包厢对话是真的。

加上小美前男友的证词……

一旦证词坐实,谢陆就不可能再翻身。

所以必须打掉小美的人设。

曹云很犹豫,昨晚和令狐兰对此事进行了分析。

曹云认为,只要不揭穿谎言,只要让她留在老家,小美有可能如同正常人一样生活。

令狐兰认为,小美一旦出庭作证,必然会惊动司法部门,离开烈焰法庭后不会清静。

真相迟早会被调查出来。

错就错在她不应该来烈焰法庭,错就错在镜头将她列入了证人名单。

真实故事是,小美的家人和其青梅为了配合治疗,统一口径。

原本见其病情稳定,可以出院。

没想到镜头派人潜入医院,和小美进行了沟通,获得了巨大的收获。

镜头并没有调查小美故事,他很高兴拿到关键证词,并且在不久后,将小美偷出精神病院,送到烈焰法庭的证人名单上。

一位成功人氏基本上不太可能是一位毫无优点的恶棍。

事实上,成功人士之间有很多的相同点。

除非是x后代。

就曹云认识的成功人士,听说过作风不好的,恶毒的,吝啬的,但是没听说对会对自己身边工作人员下手。

当然,巴松有可能是例外,他就是一个恶棍。

那问题来了。

第一个问题前面说了,为什么巴松要和小美同归于尽呢?

只要小美把硬盘曝光,巴松的损失肯定更大。

第二个问题,巴松既然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蛋,既然知道小美清楚自己干过多少坏事,为什么在得罪小美的情况下,还不灭了她的口呢?

在来烈焰法庭之前,曹云查询过巴松集团总部的情况。

发现诸如行政秘书处,诸如巴松司机,高层保安等。

和集团高层有直接关系的部门和员工,人事变动率非常低。

并且巴松集团总部的利福明显好过子公司利福。

巴松是很得员工心的老板。

……

小美是司马落手中的一张王牌,司马落自然无法接受就被曹云打掉小美人设。

司马落在小美被带离,法庭恢复秩序后,首先开口:“我请法官注意核心重点,小美提到的519谢陆和巴松会面,还有会面的内容,属于很客观的一种陈述。

并且有大量辅助证据说明小美的陈述可靠性。

不能因为小美的精神状态,就否定她所说的一切。

如果烈焰法庭是普通法庭,小美两年的精神病史,甚至没有出庭的资格。

所以这里,我想申请法庭接受小美核心证词。”

曹云:“检控官胡搅蛮缠,事实已经摆在面前,还要求法庭接受核心证词,这纯属强盗理论。”

司马落道:“不,大家不要忽视小美前男友提供的证据,那时候小美和他热恋,小美很健康。”

曹云:“如果是这样,她的前男友就是核心证人,就应该出庭接受质询。

我们不清楚有什么背景故事,但是以镜头的能力,要制造一些证据并不难。

我申请法庭考虑客观理由,忽视小美提供的任何证据和证词。”

一号法官:“考虑到客观因素,特别是小美存在很深的心机,故而其证词不能成为呈堂证供。

只可作为参考证据和优势证据。”

优势证据是民事才有的词,不过烈焰法庭并非普通法庭,这里的规则是疑罪从有。

一号法官下结论后,司马落也不着急,坐下来喝水调整心态,后道:“申请第三位证人蓝云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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