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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一章 三项法令(2/2)

在其中,甚至有些变态的规定。

比如无意收留流窜的匪徒的保甲,照样是全保甲治罪;比如汝宁府内,所有的人家不得养鸟,连只金丝雀都不可以养。

汝宁军这么做就是要防备通过信鸽传递汝宁府内的一切消息。

而且,《禁盗令》还规定了,在三年之内到汝宁府居住的一切居民,都要监视居住。

这规定也防止了外来的暗探打探汝宁军的消息。

知府关可颂静静地听完了吴世恭所说的三个法令。

他也明白,如果按照吴世恭所说的去做,那么汝宁府确实可以境内安宁了。

可是这三项法令该如何执行呢?

强行执行的话,一定会造成民怨极大。

《禁流令》和《禁盗令》倒还好说,那个民怨也只是老百姓的民怨,关可颂自问是问题不大。

可《禁荒令》面对的又是谁呢?

肯定是那些土地多,觉得在灾年招收佃农耕种得不偿失的官宦大地主啦!

如果强行收归官府,那可就热闹了。

关可颂自觉自己承受不住这样的压力。

当然,按照明朝的体制,知府也确实有着在自己的府内发布法令的权力。

那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荒唐法令照样可以发布。

而今天关可颂也看出来了,吴世恭之所以要找自己这些人商议,无非要通过自己发布这三项法令。

于是等到了吴世恭说完,关可颂就酝酿了一下说辞,就想婉转地拒绝《禁荒令》的执行,但也留给吴世恭一个面子,准备同意《禁流令》和《禁盗令》的执行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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