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5章 卖房子的人(1/2)
丁默邨这两天,心情特别不好。
得知了黄鸟要杀自己后,他就不敢出门了。
黄鸟是谁?
那可是特工之王。
日本人三番五次地下大力气抓他,可毛都没有抓到一根。
日本人的高级情报,就象他皮包中的小说一样,想拿来看就拿来看。
这样的人要杀自己?
我与黄鸟没有仇啊!
不对!
我连黄鸟是谁都不知道,怎么没有仇?
万一真的是我的仇人呢?
想到这,再联想到黄鸟是在上海,能拿到情报等情况。
丁默邨突然一惊。
黄鸟要杀自己,无非两种,一种是有仇,二是挡了他的道。
有仇的话,那仇人就不少,猜不出来。
如果是挡了他的道,那就很好说了。
在现在的情况下,自已就挡了两个人的道,一个人是江苏的那一位,他想当高官,老子也想当高官。
所以,两人是竞争对手。
另一个人,就是左边前数的第三间办公室的那一位。
他是副主任,我是正主任。
那位就是李士群。
丁默邨与李士群一正一副两个主任。
权力与职位成反比。
丁是正主任,在特工总部中,权力只有一般的处长大小。
而李士群是副主任,却一手遮天。
丁成了一个空架子。
两人围绕着人事任命问题,矛盾重重,关系极不融洽。
最后的矛盾爆发在警政部长的任命上。
1939年12月30号,汪精卫与日本梅机关签订了《关于中日新关系调整协定书》,其中《秘密谅解事项》第一条规定:在汪伪政权成立后,伪维新政府将予取消,但主要人物的面子与地位,须加以考虑。
汪精卫、周佛海内定由丁默邨担任伪警政部长,李士群任次长。
李士群立即找到周佛海,公开反对丁默邨任警政部长,要求自已任该职。
后来,周佛海提议,警察和特务分开管理,特务由他直接负责,丁默邨表示同意,可是李士群不同意。
由于日本的晴气和塚本支持李士群,最后,汪精卫无奈之下,由周佛海任警政部部长,邓祖禹任常务次长,李士群任政务次长,丁默邨另行安排。
至此埋下了周佛海和李士群,丁默邨与李士群的予盾。
日积月累!
这种矛盾越来越深。
所以,丁默邨认为,黄鸟有可能是李士群。
凭李士群的情报网,拿到高级情报是一点问题都没有。
凭李士群的特工经验和甚多的暗线,更容易摆脱日本人的追查……
越想,丁默邨就越肯定,李士群就是那个黄鸟。
可是,他不敢说出去。
如果他说了,那么李士群肯定会杀了自己,反而找不到李士群的问题。
找特工总部的人帮忙查?
笑话,前面找人,后面就会有人来杀自己。
最后,急得焦头烂额的丁默邨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
……
这一天,曹宁又成了地主老财,被吉川园长与井上五郎宰了,让他请客去孔府酒楼吃一等酒席。
按照礼制要求,孔府宴也就被分为了三六九等,单就较高级的两等来说,其数量之多、佳肴之丰美,是颇为惊人的。
一等是招待皇帝和钦差大臣的“满汉宴”,这是满汉国宴的规格自。
一等席宴,光餐具就有404件。
大部分是象形餐具,有些餐具的名就是菜名,而且每件餐具分为上中下三层,上层为盖,中层放菜,下层放热水。
满汉宴百要上菜196道,全是名菜佳肴,如满族的度“全羊烧烤”,汉族的驼蹄、熊掌、猴头、燕窝、鱼翅等。
另外,还有全盒、火锅、汤壶等。
当然,这是古制的孔府的一等宴席,曹宁他们吃不起。
就是吃的起,也做不出来。
但是,孔府酒楼还是沿承了旧制,将酒宴分成了一、二、三、普通四个等级。
一等最高,普通最低。
一等宴席,需要五百大洋一桌,吃的曹宁喊牙痛。
就在他们吃的开心的时候,一个人想进来。
“干什么?
这地是你能进来的?”
门口的特工队员,拦住了那人。
“兄弟,能否通报一声。”
“通报?
你知道那里面的是什么人吗?
你认识谁?
皇军的大佐还是中佐?
滚开!”
“兄弟,我认识曹处长。”
那人掏出一张军票,递了过来。
但是,那十元的军票,还真的没放在特工队员的眼里。
“你叫什么名字?”
“我姓丁,叫丁默邨。”
特工队员极力去想:“丁默……邨,我不认识这个人。”
门外的丁默邨一看,遇到了一个油盐不进的家伙了。
于是,丁默邨便喊道:“曹处长!
曹处长!
请让我进去。
我找你有事。”
曹宁正端酒杯喝酒,听到有人喊,便看了一眼门外。
噫!
这人是谁啊?
因为丁默邨化了装,所以曹宁认不出来。
“曹处长,我是老丁啊!
在南京的时候,我们在一起吃过饭的。
那次张国立也在。”
曹宁想起来了。
“可丁默邨不是你这个样子的呀。”曹宁走近看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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