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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7章交战(1/2)

非我族类,其心必异,狼族和人族,根本没有什么好说的,准备好了,立即向对方发动了进攻。

在草原上,双方斥候相遇,不分出一个生死,那是不可能的,除非是一两个人,远远见到就跑。

狼族把秦穆他们当做了大型斥候团,这种情况在大型军团附近,是很常见的,毕竟一个上百万的军团作战当中,外出的斥候每一队都有不少人。

没有呐喊,也没有号角,双方开始由慢到快的冲锋。

这就是斥候,一群位于战场最前的精锐,也是伤亡最大的一个兵种。

除了先登,斥候功劳算是最大的,历经两三次大战,还活下来的斥候,几乎都能捞到一个不错的官职,光荣的离开军队,或者在军中担任中低级将领。

狼骑在茂盛的草原疾驰,秦穆都能发现一双双猩红的狼眼,银狼族特有,额头那一片白毛都清晰可见,还有脸上的纹路,配合着气血狼烟,显得非常狞铮。

不过狼族更加吃惊,因为他们这才发现,遇到的并非以往那种骑着战马,拿着弩箭的轻骑斥候,反而是大规模战争中的重甲骑兵。

关键那气势汹汹的坐骑,看上去异常恐怖。

宛若万马奔腾的轰轰声中,远比自己高大得多的骑士,迎面冲来,手中一把又长又大的刀,在夕阳的余晖下反射着光芒。

领头的狼骑脸色一变,他一瞬间想到了很多,一般来说,这种重骑带来,意味着中军也在附近。

这里距离他们主力不远,如果没有准备之下,被人族攻击,损失可想而知。

因此他大声的对身边几个亲卫吆喝起来。

一开始狼族见秦穆他们只有一两百人,根本没有想过马上汇报,毕竟这个事情不大。

以前遇到,都是先杀了再说。

现在都冲到一半了,才发现不妙,急忙让人离开报信。

他可不敢让所有人都撤。

以现在的速度,要是转身撤退,肯定会被追杀,到时候能跑出去多少还不清楚。

况且他们有一千人,输赢还不一定,让人离开,也只是以防万一。

齐膝的野草,对狼骑来说,已经习惯,它们选择最适合的道路,向前冲锋,野草撞在皮毛上,也没有多少感觉。

至于三角牛,那就更不用说了,草原对于它们来说,和平地没有区别。

越是接近,狼族越是感觉惊讶,巨大的骑兵,带来压力不是一般的大,还有那厚厚的铁甲,他们不清楚自己是否能破开防御。

好在他们都是狼族的精锐,是经历过无数次生死搏杀的,吃惊是吃惊,还不至于没了战意。

双方很快撞倒一起,闷头杀了起来。

狼族作战经验丰富,坐骑灵活,一般不会被正面装上。

只不过他们交手之后,才发现敌人坐骑上并不是一个人,在他们侧面攻击的时候,还有一人对着他们。

有的正拿着弩箭对着他们,有的一刀劈出。

狼族并不知道,自己遇到的是什么人,他们虽然是精锐,不过秦穆手下,可以说全是高手,还有辛獠儿,百里柔,步家兄弟四个顶级高手。

在丹药的滋补下,百里柔一举跨入了顶级高手的行列。

秦穆猜测,这除了有她天赋惊人之外,韩宸也出了大力气。

他用医家的手段帮了忙的,不然的话,顶级高手也不至于卡住了许多人一辈子。

辛獠儿手持马槊,一往无前的冲杀,手下没有一合之敌,一挥之下,连同坐骑,都被斩杀。

步家兄弟同骑一头三角牛,一直在秦穆身后,交战的时候,两兄弟就冲到了前面,弯刀挥舞,夺取一条条性命。

辛獠儿大开大合,杀得鲜血飞溅,步家兄弟弯刀夺命,快而诡异。

应该是第一次和狼族作战,百里柔一开始还有些缩手缩脚,不过没有多久,她就放开了,大刀挥舞,斩下一颗颗头颅。

这其实就是实力大增带来的不习惯,那怕是已经熟悉了力量,心里也没有熟悉,总以为自己还是以前那个样子。

这一点不止是百里柔,其他人多少也有这种问题。

只不过大部分并非第一次和兽族交手,也不止一次见血,所以没有出现手忙脚乱的情况。

越打越自信,所有人都发现,狼族其实不过如此,那怕看上去非常凶猛饿狼坐骑,也对他们毫无办法。

以往的时候,和狼族交手,还得提防他们的坐骑,饿狼总是会攻击战马,这会带来许多预料之外的伤害,战马突然受惊,骑士没有留神,就很容易被敌人趁机攻击。

但这些事情,对于三角牛完全不存在,不说身上的鳞甲,就是最柔软的腹部,也有铁甲保护。

长长的牛角,撞上去一挑,连同骑士,都要摔飞老远。

柱子一样粗的牛脚,踏中就别在想起来。

对于三角牛来说,饿狼坐骑这种小不点,比起秘境的猛兽,差了太多,特别是天空战翼几十米的大家伙,为了保护孩子,它们可没有少对持。

因此饿狼坐骑,根本没有一点威慑力,反而觉得太烦,会引得一些家伙发牛脾气,对着扑来的家伙,一脚踢出去。

狼族饿狼最喜欢干的,一是咬战马的头,二是掏裆,不过三角牛头上的角太吓人,所以它们理智的选择掏裆。

只不过它们不知道,眼前并非战马,而是牛!

虽然是特殊的牛,它们还是喜欢踢人。

一踢子下去,轻则骨头断裂,重则狼头爆开。

虽然说狼有铜头之称,但是面对一个体型近十吨的大家伙来说,这一脚下去,万斤巨力还是有的。

天水世家不知道轻重,安排人帮着抓捕的时候,就有人被踢死过。

这些狼骑也没有好到哪里去,一踢下去,铜头遇到铁锤,敲得稀烂。

交手没有多久,狼族就绝望了,这根本就不是他们能应付的,虽然眼前只有三四百人。

不过狼族骨子里的凶性,让他们根本没想过逃跑,杀一个够本,杀两个就赚,这大慨就是他们的念头。

一千狼族,遇到四百多高手,夕阳落下地平线的时候,就全部倒在了草原上,鲜血染红了青草。

虽然有许多地方,被牛脚踏平,不过有了鲜血的浇灌,想必来年这里青草会更加茂盛。

“我们不用再前进了,狼族自己会追过来。”冯端建议道。

士卒开始清扫战场,狼族虽然很穷,但是他们那一身皮子不错,还有骨刀,狼牙匕首,这都是士卒最喜欢收藏的东西。

带回去不但可以卖钱,同时也可以炫耀一下功绩。

特别是狼族额头的那一片白毛,可是同级功绩的地方,必须要割下来;还有狼骑的狼牙,新鲜的狼牙同样是功绩,之后可以留着做狼牙箭头。

狼牙箭头特有破甲效果,一般的皮甲根本防不住,所以不止是狼族习惯用,人族也非常喜欢。

“斩下狼族的头颅,堆在一起,让后撤退!”秦穆微微点头命令道。

他知道狼族斥候发现了他们,又损失了一支人马,肯定会有很多的狼族寻找过来。

后撤是为了汇合后面的人,免得被别人各个击破。

“喏!”冯端用力一抱拳,大声的应了一声,就带人去忙碌起来。

以前在梁师都手下,可没少受狼族的气,如今正是报复的时候。

近千头饿狼坐骑,被杀掉放到了牛背上,这种猛兽可是士卒最喜欢的,不说猛兽肉能增加气血煞气,增加体质,据说还有增加某一项能力的效果。

在人族之中,虎狼的肉,是最受欢迎的。

要应付如狼似虎的人,就得多吃虎狼之肉,这是一个传闻,但许多人对此深信不疑。

只不过普通人根本吃不到。

这些作为坐骑的饿狼,比起普通的狼更加高大,只比战马略低,牙齿长而利,两眼通红,爪子锋利。

一般情况,一个骑着战马的士卒,绝对打不过一个狼骑。

狼骑在狼族之中,也只有斥候和最精锐的狼卫才有。

其他的狼族,骑的是草原独有的烈马。

红眼马,这是狼族特有的战马,性子烈,急行如风,据说有狼的血统。

草原之上,只要不怕野狼,夜行其实非常方便,宽阔的大地,任由坐骑前进。

队伍之中,不说有向导,就是秦穆,也能根据星星,找到方向。

八月份的夜风,吹着很舒服,虽然草原上的风大了一点,不过对于坐在三角牛上的人来说,并没有影响。

这就是底盘重的好处。

汇聚了后面的人手,肆无忌惮的开始烤起了狼肉,还有草原上特有的大鼠。

没错!

人族称草原的土拨鼠为草原大鼠,因为它大。

这种家伙,在草原上非常多,也是狼族最重要的食物来源之一,还有就是野兔!

因为狼族众多,草原上的野兽被他们杀了许多,反而是繁殖快的大鼠和野兔,杀之不尽!

也是他们最喜欢的猎物。

放牧的时候,带着坐骑寻找大鼠和野兔,也是狼族一天最重要的工作。

油脂在火堆上滋滋作响,让篝火爆起一团团火焰,火堆上的狼肉散发着香气,士卒拿起匕首,在狼肉上一划,随后小心翼翼的放了一点盐上去。

远征的时候,能吃到一顿美美的肉食,这是非常愉快的事情,所有人都喜笑颜开,那怕知道即将有大战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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