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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古代农家子(1)(1/2)

春风拂面,院子里种着的桃树开了花,林时恒坐在窗前,恰好有一枚粉色花瓣随着春风一道飘进了屋。

这画面无论是放在哪里都是唯美的,可惜原主不这么觉得。

院子里这棵桃树从他出生时就长着,不知道从哪一年开始,就只开花,不结果,对于其他的农户人家来说,不结果子就不结果子,反正他们靠的主要是庄稼而不是果树。

但对于原主来说,这颗桃树代表的却是考上秀才考举人却屡试屡败的自己。

早早开了花,迟迟不结果。

林时恒现在所在的地方是一个叫做林洋村的地方,而他待的这个屋子,是林家老屋。

林家一共三个儿子,老大老二都是普通的庄稼汉,唯有老三,也就是原主,因为是父母老来得子的关系,最得父母疼爱,他小时候生的白净,看着就不像是能下地讨生活的人,又因为是父母老来子,林父林母害怕小儿子还没长成他们就驾鹤西去没了依靠,思前想后,决定将他送到镇上去读书。

原主也真的有几分聪明才智,因为年迈的父母小时候抱着他哄,说是他只有好好念书了才能过上好日子,发了狠的念。

十三岁,他就考中了秀才。

叶国地界大了去了,秀才自然也多,不乏几个年纪小的,先帝在时,还曾有十四岁的状元郎呢。

但穷乡僻壤的,像是这么小的秀才就十分凤毛麟角了,尤其他还是第一次就考中,更是称得上是珍稀。

当时十三岁就考上秀才这个消息传过来时,几乎轰动了整个林洋村,所有人都在说,林家走了大运,日后要出个官老爷了。

未来能够成为官老爷的原主自然而然的被捧到了天上去,他没去过多远的路,教导他的先生终其一生也只不过是个老秀才,不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的道理,听人家说他是千年难得一见的神童,就真的信了。

从那以后,他念书没那么用功了,倒是在倒腾自己上下了大把的功夫。

笔墨纸砚都要最好的,长袍青衫也必须一尘不染,配上他那张不错的脸蛋,在灰扑扑的乡下,的确是一道靓丽的风景。

可惜,再怎么靓丽,肚子里没墨水,还是考不上举人的。

他从十三岁,一直考到了二十二岁,在这个别人都有三个娃的年纪,原主还因为考试没娶到媳妇。

当然不是别人看不上他,他虽然考不中举人,但好歹也是个秀才,若是愿意放下科举,去镇上做个账房,或者是开个学堂,总要赚的比在地里找食的农人强,更何况他那张脸,可是吸引了不少村里的姑娘视线去。

原主之所以迟迟未婚,还是因为他自己不甘心。

他长得好,也有文采,凭什么要娶一个目不识丁的乡下丫头,至于长得好看的商户女,在他刚刚中秀才时也不是没人来打听过,只是那时原主看不上商户,他想要娶又有钱,又有势,长得又好看的官家女呢。

等到如今他年纪大了,又率考不中,想退而求其次娶商户女,人家也是个精明的,哪里愿意将女儿嫁给一个靠了九年都没中举人的农家子。

而村里的姑娘倒不嫌弃原主,可他自己看不上啊。

本来一直这样下去也没什么妨碍,可就在他二十二岁这一年,林父出去赶车时牛不知道怎么受了惊,他从上面摔了下来。

林父如今六十岁,在如今这个时代,已经算是半个脚都踩在棺木里了,被这么一摔,几乎要断了半条命去,请来的大夫倒没说不能治,只说用钱多,而且就算是治好了,日后也不能做苦力,只能好好休养着了。

这话一出,林大和林二就都有些犹豫。

他们不愿意让亲爹看病,都是乡下人,家里本来就不怎么富裕,花一大笔钱看了病,换回来的还不是一个壮劳力而是一个病秧子,日后还要分人照顾,实在是没这个必要。

当然了,他们表现的不明显,全是他们媳妇表现的,林大与林二只是在媳妇说话时,没站在父母那边而已。

但就算是这样,也足够让林母心寒了。

当爹娘的,辛辛苦苦拉扯大了儿子,给他们吃穿,给他们成家,结果等到亲爹出了事,当儿子的居然不想让他活过来。

让林母欣慰的是,她最疼爱的小儿子坚定地站在了她这边,表示一定要让亲爹看病。

原主其实也没林母想的那么孝顺,他从记事开始就没下地干活过,全靠家里供养,买毛笔宣纸书籍衣衫,还有他考试的路费,这些都是父母咬牙供出来的。

而大哥二哥对他念书费钱这件事一直都颇有微词,若是爹真的走了,只剩下林母一个人恐怕压不住大房二房,到时候谁来供养他?

这场因为林父需要治病而来的闹剧最终以分家为结局。

林母对两个儿子心灰意冷,找来了族中长辈和邻里做见证,林家分家,大房二房单独过,他们二老跟着小儿子过。

这又是原主没想到的。

他只是想要让父母继续供养自己,没成想赡养父母这个本该给大哥的差事竟然落在了自己头上,简直悔不当初。

林父治好了也干不了重活,林母又要伺候田地又要伺候丈夫,本来只需要窝在房间读书就好的他也需要照理家务,短短几天,他就不能再维持以前的高洁形象,累的焦头烂额。

最后,在林母小心翼翼提出要为他聘个媳妇回来照理家务时,不想再做家务的不得不憋屈同意。

娶来的媳妇十八岁,之所以十八岁了还没嫁出去,一是因为她娘家穷的叮当响,爹虽然是个大好人,可人好有什么用,穷啊。

二是因为她娘早死,没有母亲教养的女儿总是让人不敢娶的,再有,村子里传,说是这位姑娘拦着她爹做好事,肯定是个不|良善的,于是一些生怕娶了恶妇回来闹事的人家也不敢娶。

三,则是因为姑娘的娘嫁过来十年,只得了她这么一根独苗苗就离开了人世,人家都怕这姑娘随了娘,生不出男孩。

总之呢,种种情况加在一起,这位十八岁的姑娘就成了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原主不想娶她,可他需要有人供着自己,于是还是冷着脸娶了人。

想也知道,他是不喜欢她的,当然也不会给她什么好脸色。

姑娘嫁过来之后,几乎每一天都在连轴转,照顾地里,伺候公婆,供应夫君,原主嫌弃她目不识丁,虽然相貌好看却是个乡下丫头,房事也不上心,闹得她嫁过来三年未开怀,好不容易,原主考上了举人,她也怀了身孕,本以为苦日子要到头了,结果等来的却是一封休书。

原主嫌弃这个媳妇也不是一天两天了,之前还需要她供着,就算是嫌恶也不好休妻,如今他得了举人功名,重新站在了所有人羡慕的视线中,自然也不想再委屈自己。

他也不傻,知道一考上举人就休妻不好,再加上心里嫌弃病殃殃的林父,在外面有了情人后,与情人精心设计了一场“儿媳妇杀公公”案件。

然后,如愿以偿的将媳妇送进了大牢,以及,甩掉了林父这个累赘。

之后,他再没考上去过,续娶了当初的情|人,富商之女。

本以为以后可以好好享受,结果因为情|人家里有钱,养出了盛世凌人的态度来,又捏着他杀父诬陷妻子的把柄,明明自己不能生,却死死压着他不让纳妾。

对于古代来说,不能有自己的孩子是最大的惩罚,原主无数次午夜梦回,都在后悔当初不顾元妻有孕诬陷他,要诬陷也应该等到孩子生下来再动手啊。

他四十多岁时,因为发现了情|人偷|情,怒急攻心中了风,没过多久就痛苦死去。

【叮!

本次小世界任务:守护李兰兰,目前完成度:0】

李兰兰,就是那位尽心尽力照顾夫君公婆三年,又被倒打一耙的元妻。

林时恒有些意外,【原主不像是会为了守护人放弃灵魂的人。】

【他的愿望是杀了后娶妻子与奸夫,守护李兰兰任务是系统发布,二者不可混为一谈。】

【行,知道了,你撤吧。】

又一枚桃花顺着风飘了进来,林时恒夹住花瓣,轻轻放在桌上,又起了身。

外面恰好正有一个老太太端着碗筷走进来,瞧见儿子起身,脸上露出笑来:“时恒今日这么早就读完书了?

快来吃饭吧。”

因为林父还在床上修养,林母要照顾他,原主都是在自己房间吃的饭。

林时恒看了一眼她端过来的饭菜,见是白面馒头和一碗粥以及几个小菜,问了一句:“娘,您和我爹吃的什么?

这白面馒头贵,您拿去给我爹吃吧,大夫说他要好好休养呢。”

听到小儿子这句话,林母鼻子就是一酸。

她和老头子其实吃的都不是太好,也就是一点稀粥,他们年纪大,不舍得吃太好的,给儿子吃白面馒头,自己是没得吃的,方才端着稀粥去他们屋里时恰巧碰上老大,家里虽然分了家,但因为都没钱盖房子,都还是住原来的屋子,只不过开火不在一起,结果老大看见他们吃的不好,问都不问一句,直让本就心寒的林母心酸不已。

儿子们小时候,都是他们两个老的自己省着也不肯委屈了儿子,结果等到他们大了,竟然能将亲爹的命丢出去。

他们给两个儿子娶媳妇,帮他们带孙子孙女,结果临了,居然被这么迫不及待的丢给老三,怎么能不心寒啊。

没想到,居然还是一直没看到他们吃什么的小儿子想到了这一层。

林母心里有了点慰藉,想着好歹还有一个儿子是孝顺的,脸上的笑也就开心了些,“没事,娘和爹吃的都好,读书费脑子,你吃好点,我和你爹就都高兴了。”

“那也不用吃这么好,家里情况都这样了。”林时恒端过盘子上的一碗粥,夹了点菜在碗里,“我每天也不干什么体力活,吃这些就够了,剩下的你们吃吧。”

见林母还要再说,他笑着接过盘子:“没事娘,我都这么大了,还能饿着自己吗?

下午我去趟县里,看能不能找到抄书的活,要是找到了,就能给爹买好药了。”

林母被两个儿子刺伤的心在小儿子说出这番孝顺的话后又柔软下来,她眼圈发红,用着衣角擦了擦,道:“你之前不是说读书人抄书赚钱有辱斯文吗?

家里还没苦到这个份上,你可别为了家里弄丢了名声。”

“没事的娘。”

抄书赚钱有辱斯文当然是原主哄骗家里人的了,毕竟他只想被养着,完全不想那么辛苦的赚钱。

林时恒直接圆了回来:“如今家里分家,爹娘都靠我一人,爹又卧病在床,我身为人子,若是无所为才要被人耻笑,如今为了给爹买药抄书,对我的名声只可能有利而无害。”

林母这才松了一口气,“那你不要接太多活,别累着了。”

“娘放心吧,我还要照顾您和爹呢,如今儿子没什么本事,也就劳累您二老陪着儿子一道吃苦,待日后,孩儿一定要让您和我爹风风光光舒舒服服的享福。”

这话又是将林母一通感动,一边感动,一边又想起了家里的两个不孝子。

分家时,他们倒是没怎么说话,两个媳妇却一个个在那喊着他们两个偏心小儿子,偏疼小的,林母承认,可那也大部分是因为觉得小儿子吃了亏。

她十六岁生了老大,十八岁又生了老二,之后十几年再未有孕,与自家老头子辛劳一辈子辛辛苦苦攒的钱都拿来给两个儿子娶了媳妇成了家。

他们为儿子攒的积蓄花的差不多时,小儿子来了。

三十七岁生的小儿子,那时老大和老二都当了爹,侄儿比小叔叔还大,家里小孩子一堆,她们都放在一块照料,自然不能像是前面那两个那样精心。

之后等到小儿子长大了,她和老头子也拿不出多年积蓄给他娶妻生子,本就是前面两个大的占了便宜,他们多疼一点小的又怎么了。

就算是心里再怎么疼,好歹面上她也是不偏不倚,有小儿子的,就有大房二房的,送小儿子读书的钱是多,可那也是他们辛辛苦苦赚的,没动一分大房二房的钱,若是真的要比较起来,他们花在老大老二身上的钱可比在小儿子身上的多多了,他们凭什么怨恨当父母的呢?

甚至怨恨到了,拦着他们亲爹不让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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