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二、简夫人(2/3)
“啊?
哦!
你真的是,东西没拿全就要走。”杜兰特突然不敢再摆谱了,把手里的鞭子和那小小的玻璃瓶塞给雷森,又拿出一个针筒。
“如果他发呆不听话,你就拿这鞭子抽一下;另外,这是十天的药量,你掂量着点用,可别忘了每天给这家伙打一点进去,不然,他反抗起来有你好受的!
用完了,来找我,看在斋藤的面子上,我会给你打折的。”
雷森的余光瞥到嘉铭脖子上,已经有好几个针眼,又看着杜兰特递来的针筒,默然半晌,还是接了过来。
斋藤插话道:“这么急着走吗?
一起吃点吧?”
大厅中央的桌上,摆满饭菜,肉类蔬果,若是放到外面,那一桌食物足以让许多人拼命,可见斋藤的生活还是相当滋润的。
但雷森毫无兴趣,仿佛没听见斋藤的话:“没别的事了吧?”
见没人再说话,雷森推着嘉铭便走。
到了门口,雷森却又顿住脚步。
“管好你的人,如果那个三寸钉再来烦我,就不是一脚能解决的事了。”
等雷森带着嘉铭走了,斋藤才坐下,牵着的那白皙少年匍匐跪地,乖巧地趴在他的大腿上。
杜兰特在桌子另一头落座,收起笑容,脸色认真地询问道:“你准备什么时候动手?”
显然,他意有所指,是关于斋藤正谋划着的一些大事。
斋藤也不搪塞,幽幽道:“还要准备一下,我不打没有把握的仗,先把一些不稳定的因素都清除了吧。”
杜兰特皱起眉头:“你是说……你手底下那个侏儒?”
“呵呵,恐怕……他到现在还以为,自己做的事情,还神不知鬼不觉呢。”
“你准备怎么处理?”
斋藤轻轻抚摸着白皙男孩的头发,嘴角勾起一抹玩味的笑意:“这不是……正好有个对他不爽的人,出现了吗?”
杜兰特想起雷森临走时撂下的话,恍悟似的点了点头。
城中,雷森推着嘉铭,正往毛里斯所在的游民聚居地走去。
他已经割掉了绑住嘉铭双手的绳,嘉铭还是那张呆滞的脸,没有丝毫反应,任由雷森带着自己往前走。
路上,雷森随手扔掉了杜兰特给的鞭子,那瓶药也扔在地上一脚踩碎。
说实话,他是不太想管嘉铭的,他现在对雷森来说完全就是累赘,要早知道在斗兽场连胜五场,得到的是这么个“奖励”,雷森可能连去都不会去。
但现在,嘉铭已经到自己手里了,总不能当个弃婴一样随地乱丢。
雷森已经打算把他扔在毛里斯那儿,反正他现在这个状态,也不会到处乱跑,这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但同时,雷森也有些好奇,分开以后他到底经历了什么?
游骑兵首领罗杰又去了哪里?
这些事情现在都没有答案,只能祈祷嘉铭不在被注射药物以后,能自己恢复一点,说下到底发生了什么。
游民聚居区,毛里斯和他的同伴们已经埋好了汤婆婆的尸体,回归各自的日常。
这些游民的生活物资,基本都来自垃圾堆,平日里,他们就会捡回一大堆东西,再从里面寻找金属、塑料、各种还有点用的物品,收集起来后,拿去黑市换一点罐头饼干,勉强维持生活。
看到雷森回来,毛里斯赶紧过去迎接,他背上还用布袋背着那婴孩,所以动作很轻,声音也刻意压低:“老大你回来了,第五场你赢了吧?
怎么样?
给你奴隶了吗?”
雷森直接把嘉铭推了出去。
“这个?
这个就是给你的奴隶?”毛里斯有些懵,他还以为会是个女奴,结果竟然是这么个大男人?
“嗯。”
雷森应了一声,随即摸出两粒辐射药片交给毛里斯。
“老大,这……”
“这两粒药,一粒算是我提前给你点报酬,另一粒,你去换一些罐头和水备着,最近就不要到处乱跑了,我随时都可能有事让你做。”
毛里斯满脸惊喜,忙不迭点头:“好!
谢谢老大!
谢谢老大!”
雷森瞥了呆滞的嘉铭一眼,又对毛里斯道:“这家伙,你随便找个地方给他待着,也给他点吃的。
如果他一直没反应,你就把吃的喝的塞他嘴里,别让他死了就行。”
毛里斯有些疑惑,细细打量了毛里斯一番,发现他双目无神,整个人像是被抽走了灵魂似的,终于有些明白雷森的意思。
“好嘞,我这就去。”毛里斯叫了那满口黄牙的同伴过来,把嘉铭安置好,自己背着婴孩便往外走。
雷森有些担心毛里斯又被童帮的人逮住,而且还带着婴孩,想了想,干脆也跟了过去:“算了,我跟你一起去吧,正好我也还有些事情要打听一下。”
两人,不,三个人,一起向黑市出发。
雷森盘算着,再找人打听一下,看有没有圣徒会的消息。
但走了没多久,就有一辆轿车开了过来。
雷森认识这车的牌子,宾利,放在他所在的旧世纪,妥妥的豪车。
如今的世道,车子可不像当年都市里那般常见。
虽然德文城中时不时也会有车子驶过,但也是少数,不是巡逻的士兵,就是像斋藤一样,有些势力背景的人物。
车子停在雷森和毛里斯旁边,两个持枪大汉率先下车,一前一后把雷森和毛里斯包夹起来。
毛里斯顿时惊骇不已:“各、各位大哥,有什么吩咐?”
前车窗摇下,一个约莫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子,头发剪成了寸头,满脸刁蛮,斜眼瞥了下毛里斯,目光中尽是不屑。
随即,她又把视线放在了雷森身上:“你就是那个在斗兽场,连胜五场的男人?”
“有何指教?”雷森不卑不亢道。
女子眉头一挑,不屑一嗤:“切,男人,都这鸟样,我看你也没什么特别的,能赢五场也是走了狗屎运,碰巧的吧?”
雷森根本懒得理她。
半天没有回话,女子脸色有些垮了,冷声道:“上车,简夫人让你去一趟。”
雷森还没有反应,旁边的毛里斯却是震惊不已,赶紧给雷森解释道:“咱们这里是城西,这一片的老大是斋藤。
简夫人是城东那一片的老大。”
包夹着毛里斯和雷森的两个持枪汉子,都往前走了一步,示意雷森乖乖听话。
雷森看了一眼毛里斯背上的婴孩,稍一思索,还是点了点头:“好,我跟你们走。”
其中一个持枪汉子点点头,过去拉开了后车厢的车门。
副驾驶的女子轻蔑一笑:“切,软骨头,就说男人没一个顶用的。”
雷森并没马上上车,忽而扭身抓住毛里斯一只手,看着就像是握手一样。
“你带着小孩,就别跟着了,该干嘛干嘛去。
还有,如果有人铁了心要弄死你,下跪是救不了你的命的,记住了。”
说完,雷森转身钻进了豪车后座。
看着宾利开远,毛里斯还有些没回过神来。
刚才那只被雷森抓住的手里,放着一把明晃晃的爪刀。
这是雷森塞给他的,真正能保护他、保护婴孩的最后底牌。
车子开了一段时间,来到了德文城东部,最终停在了一处看着像是夜店一样的建筑门口。
两个持枪汉子走在最后,雷森在中间,跟着最前面的年轻女子一路往前。
不得不说,这店里的装潢维持的很好,能看出真的有用心在保护,不少霓虹led灯还能正常使用。
吧台后的柜子里甚至还放着一些尚存液体的酒瓶子。
相比德文城西边,那些残垣断壁的废墟,散发着霉臭味、腐败陈旧的房子,这里好了不止一个档次,甚至有点旧世纪常态都市的味道。
毫不客气的说,这里比斋藤的别墅都要完好,甚至可以用豪华形容。
年轻女子把雷森带到二楼,在一间办公室门口停下,敲了敲门:“简夫人。
你要的那家伙我已经带来了。”
“进来吧。”门后传来一个成熟女人的声音。
雷森跟着年轻女子进入房间,两个持枪汉子则守在了门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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