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二章 我一分钱不要!(1/3)
「骗捐款?」
秦牧皱了皱眉头,很快就想到了这种可能性。
这个叫秦老三的人……
说不定就是利用了大众的同情心,在这个名为「水珠筹」的app上发起捐款。
借此牟利。
其实。
在捐款行业,这种情况比比皆是。
许多人都利用了大众的善心,来获取不义之财。
又或者是……
自己家境情况正常,但家人生病,自己却不愿意出一分钱。
直接挂上病情放到app上。
号召全社会帮忙捐款。
至于自己,则是车照开,房子照住。
俨然将自家的疾病,转嫁给全社会,让全社会的爱心人士帮助他们治病。
病是真的。
钱也用在了治病上。
但总感觉哪里不对。
而偏偏……
发起捐款的平台,也仅为了赚钱,只核实患病情况,根本没有去认真核实过患者的家境情况。
通常。
符合捐款要求的,应当是那些贫困家庭,无力支撑医药费、治疗费的家庭。
而大部份人……
都是在存款还有,车子和房子还在的情况下,自称无力支撑医药费,来博取社会的关注和同情。
久而久之。
这个社会的善心,渐渐被消费殆尽,一文不值。
「但是……该怎么验证这个秦老三属于骗捐呢?」
看着手机里秦老三的账号,秦牧皱了皱眉头。
开始认真思索了起来。
秦老三的行为,肯定是属于诈骗。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编造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的财物,明显构成了诈骗罪。
而关于诈骗罪的立案……
根据各地的经济水平而定,但毫无疑问,这笔捐款已经超出了最低立案标准!
但……
他目前并没有证据证明秦老三属于骗捐。
仅限于猜测。
在没证据的情况下报警警方是不会受理的。
「不过……倒是可以从平台入手。」
秦牧想了想,在脑海中过了一遍各大法条。
终于在《慈善法》中,找到了相关条例。
他无法对这个秦老三进行举报。
但却可以对这个「水珠筹」平台进行发起举报。
慈善法规定,作为慈善机构,有义务遵循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德。
若是其组织下出现与社会公德违背的事件……
则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比如说失察、管理不当、制度缺失等。
随后。
他打开了电脑,在网页上搜索到了水珠筹法务部的联系方式。
沉吟之后。
决定先礼后兵。
写了一封律师信,邮件发送到了对方邮箱。
这也是他成为律师以来,第一次写律师信。
他目前只看到了秦老三的案子,出现了疏忽之处,并不能确定这个平台有问题。
如果这个平台懂的话……
看到了他的信,自然会去重点审核秦老三的经济情况,确定他是否符合受捐条件。
这是最直接有效,也是最快的办法。
……
与此同时。
魔都。
某高端商业写字楼。
水珠筹
总部。
法务部。
邓昂熊如往常一般,处理着公司法务邮箱里的邮件。
这些邮件……
一般是其余各个公司寄送或者转发而来的,多半是商业合作。
发送人都是各公司的官方账号。
「咦?
怎么还有个私人账号发来的?
发错了吧?」
忽然间。
邓昂熊发现邮箱里多出了一封邮件,显得有些格格不入。
发件人……
是一个自称是「秦律师」的人。
邮件的字数并不多,只有不到三百字。
上面写着发现他们公司平台发起的某个捐款信息存在骗捐可能,希望他们能核实一下。
同时。
在其中附带了几条法律条文,指出了他们作为慈善机构应当积极承担的社会义务与责任。
并表明,若三日内他们公司无作为的话,他将采取其他手段。
「骗捐事件?」
看到这个「秦律师」发来的律师函,邓昂熊有些无语。
他关注的点,主要是在邮件里指出的骗捐事件上。
至于后面的采取其他手段……
他完全没放在心上。
水珠筹这么大的一个法务部,难不成还能被一个小小的律师给威胁了?
「都姓秦?
难不成是一家人相互举报?」
他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他们公司主要的业务就是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发起捐款,让社会上的好心人士进行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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