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4章 商业机密,还是先不说了(2/2)
仔细一想,如果没有给力的大腿,或者说保护伞,曹志强现在的行为,那就是小儿持金过闹市。
不管曹志强本人多有才华,写的作品多么好,他都不太可能在这个时期,拥有一家国企性质的个人承包模式的出版社,更不可能拥有一家私人公司模式的音像出版公司,更不用说物流销售网了。
可就因为曹志强阴差阳错的有了大领导做后台,才得到了红光机械厂高级领导的全力支持,可以让曹志强使用红光机械厂的各种资源跟渠道,并通过这些资源跟渠道,去销售自己的产品,比如图书跟唱片。
也正是因为有红光机械厂的全力支持,曹志强才能收编个体户,创造性的搞了个自己的销售网,还是不交税的那种。
等于说,曹志强搞了个类似新华书店的销售网络,运营成本还比新华书店低。
虽然暂时看来,那个打着红光出版社销售部名义的分销网络呢,规模也好收入也罢,都没法跟国企性质的新华书店相比,但雏形已经出现。
接下来,曹志强只需要按部就班的搬运作品出来卖,只要作品给力,大家喜欢,那不光曹志强的收入会越来越高,凭此而生的各种销售网络,也会越来越强大,越来越完善,这是个整体利好的局面。
哪怕是目前还没收入的红光电影厂,未来的效益也不会少,毕竟曹志强还可以走国际路线,把电影卖去国外,比如日本。
曹志强相信,脱胎于《言叶之庭》的《古亭之恋》,在此时的日本,绝对有市场,销售也绝对不会差。
跟这些堪称下金蛋的朝阳产业相比,一个月入不过五万,且基本到瓶颈的“食为天”,真心不算什么。
在曹志强看来,如果娄晓娥肯真心的全面跟他合作,帮曹志强换到足够多的外汇,并且帮他在香港站稳脚步,就算把食为天送给娄晓娥也完全没问题。
只是曹志强知道,娄晓娥精明又敏感,把食为天送给他容易让她多想,所以才有这种卖股份的合作协议。
现在看来,娄晓娥对食为天还是很感兴趣滴,并不仅仅是因为何雨柱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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