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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21章 猎马医巫(1/2)

很快,众人就来到猎马部落,那个处在盆地中的部落。

早有部落勇士跑回去,向部落头领和高层汇报消息。

部落头领在众人的簇拥下,亲自来到部落外面迎接。

丁奇在仓身后的马背上,看到这个部落头领能按照部落间礼仪出外迎接,这说明该部落是一个比较正统的部落,能够让人放心。

心中对之前他们部落人的偷窥行为,稍稍减轻了一些抵触心理。

丁部落众人在看到猎马部落的头领出来迎接时,就统一下马,牵着马匹过去,以示尊敬。

“欢迎来自远方的客人!

我是猎马部落头领重蹄!”

猎马头领身材高大魁梧,声音洪亮,走起路来也是威风八面。

看到客人们到来,当先右手扣胸行礼,出声欢迎丁部落客人,声音不急不徐。

仓和身后的丁部落众人也赶忙回礼。

“重蹄头领,您好。

我是来自东方丁部落的仓,我是部落的狩猎队长,路过贵部落,多有打扰。”

“各位勇士不必客气。

从遥远的时代开始,我猎马部落就在这片草原上以猎杀马匹和食草动物为生。

马素来脾气刚烈,宁死不从,是以我们知道马匹不能被驯服。

如今看到各位竟能驾驭马匹而来,实在是让我部落上下感到震惊!”

重蹄在看到丁部落众人身后的马匹时,他的眼睛就再也挪不开。

光滑油亮的皮毛,修长的四肢,高大的身躯,肌肉结实,身体健康。

搭眼一看就知道,它们善于奔跑,不是自己部落的勇士们能够捕捉到的健康优秀及以上马匹。

猎马部落的人看马,是从他们的本能和需求来看待。

跑得快不快,有没有病或伤情,是青年马还是老马,他们一抬眼就能看出来。

为了能捕到马匹吃上肉,他们捕捉的对象多是老马、弱马,甚至是有残疾的马。

马群一过来,他们就能将马群中的这些马挑出来,然后派人进行驱赶,并将它们赶往自己的埋伏圈,将它们最终制伏。

如果说大荒上有一个部落对马的了解敢说第二,就没有部落敢说第一。

这是猎马部落的天赋,与生俱来。

不是他们不懂马,而是他们的需求不一样。

他们会把好马摘出来,放到一边,将关注点放在那些老马和弱马身上。

就像掠食动物一样,专挑老弱下口。

是以,头领重蹄在看到这十匹马的时候,眼睛就猛地一亮,喜欢上它们。

眼神中带着一种侵略性,霸道,想要得到对方,说一不二那种。

不给仓说话的机会,重蹄头领立即说道:

“这位勇士,不知道能否进行一下交换,将这些马交换与我部落,你们想要什么,随便挑!”

重蹄大手一挥,有种挥斥方遒的感觉,大概的意思是觉得自己能胜券在握。

还没有邀请客人进部落,就想在这里交换,够霸道!

仓微微一笑,对重蹄的交换提议没有搭腔,而是不软不硬地哈哈笑道:

“重蹄头领,你和你的部落手下一样的着急啊!

啊,哈哈!”

沉稳有力的笑声响亮,传遍周围,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力,这也让重蹄微微一皱眉,似乎不太理解对方说的自己和手下们一样着急是什么意思。

难道马尾他们在见到这些丁部落人时,也同样要求对方了吗?

嗯,看来可以让马尾做一些更重要的事了,只是目前最重要的事就是把这些马匹交换过来。

“远方的客人已经来到尊敬的猎马部落,身为主人难道不应该先邀请客人们进入部落吗?”

仓再次委婉地说道

,这让重蹄微微一愣,明白对方是在提醒自己已经失礼了。

“哈哈,仓队长,说得对。

欢迎你们来到猎马部落,请!”

重蹄身体向右微微一侧,抬起右手做出请的姿势。

仓则顺势上前拉住重蹄的胳膊,一起朝猎马部落内走去。

丁部落众人和一众猎马部落人员共同进入部落内,气氛相当融洽。

倒是丁奇,则示意旁边的猎马部落勇士先行,自己在后面倒背着双手,边看边溜达着走进猎马部落。

猎马部落有一种丁奇比较熟悉的游牧部落风格。

部落外围没有栅栏,全部用马皮帐篷围成一大圈空地,帐篷既是居住的地方,也是用来防护的一层屏障。

这层屏障由三道帐篷组成,每一道帐篷之间有两米宽的通道,大家进出时都统一由部落入口那里进出,也是防御的入口所在。

入口两边,堆积了两大堆高约三米的干牛粪,这是整个部落的燃料,危急时可以作为一种防御手段。

据旁边经过的猎马部落人介绍,他们部落的每一个人,不管大人还是小孩子,只要是出去,都会去捡拾一起干牛粪回来,到冬天的时候这牛粪堆会更大更高。

至于一些木柴,平时烧得很少,只有下大雪的时候才会储备一点点,供头领和医巫使用。

在那广大的空地中间,靠北的部位有一个大帐篷,那是头领和医巫居住、休息的地方。

在帐篷前面,有一个干牛粪堆在静静地燃烧,看不到火焰,却青烟袅袅,显然其内部正在燃烧,这是猎马部落保留火种的一种方式。

翎他们一干人正端坐在那个大帐篷两侧,看着中间的仓和猎马部落的头领重蹄在交谈着什么。

此时,那个帐篷已经敞开,光线照射进去,将里面照得比较亮堂。

一个年老的身影正在一名年轻人的搀扶下,拄着手杖慢慢走出来。

重蹄头领转身,朝着老者行礼,仓和后面的丁部落众人也同时向老者行礼,包括刚刚到达的丁奇。

对于医巫的尊重,是每一个部落人必须做到的。

他们是部落精神文明的传承者,上天意志的传达者,是神的使者。

如果不尊重医巫,那是要被扔进火堆里烧死的!

虽说丁部落已经在开始弱化医巫的形象,但那也是在慢慢变化,而且还有丁奇荒神的权威在那里,没有人敢说丁奇的不是。

重蹄向大家介绍:

“各位远来的朋友,这就是我们猎马部落尊敬的医巫飞马,他可是曾经看到过马在天空中飞的人,也是猎马部落最年长、最睿智的人!”

仓他们再次向医巫飞马行礼,并说道:

“谨代表丁部落医巫鹿、头领丁奇,向最尊敬的医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

这是我们部落特产的陶器,可以用来煮肉煮水,最适合老年人使用。”

仓一抬手,就有两名战士端着陶锅和陶碗出现在医巫飞马面前,将陶器轻轻放在地上,后退回到原处。

飞马和重蹄两人微微一愣,不明白这个东西何以珍贵如此,成为赠送给另外一个部落的礼物。

但他们也有很好的涵养,微微一笑,低头表示谢意。

仓他们倒也不在意,等他们知道陶器的真正意义,他们会求着自己的。

医巫飞马在向众人点头示意过之后,沙哑着嗓子说道:

“欢迎远来的客人,也非常感谢你们送的礼物。

听闻你们是骑马而来,此时我最想看的就是你们所骑乘的马匹,可否让我一观?”

仓扫了一眼丁奇的方向,点点头,示意他们和自己一同前去观看。

将丁部落众人

留在原地,只有丁奇跟过去。

只是重蹄和飞马两人的注意力都在那些健康的马匹身上,忽视了丁部落众人中,有两个人正在那干牛粪火堆上架起陶锅,倒上水,开始煮肉汤。

“啊!

这些马太神骏了,这就是我们久寻而始终抓不到的马,根本不是马圈那些老弱的马所能比较的!”

飞马看到这些马的第一眼,内心的激动之情就溢于言表。

他无法用语言来描述此刻的心情,只能嘴里嘟囔着“好马!

好马!”。

重蹄上前一步,对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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