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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西街雀奴(下)(2/2)

我这儿虽也没什么好的,但能吃饱饭,能一觉睡到天明。

若你愿意,我还会教你识字。”

“愿意。”雀奴却是开口了。

他虽然不识得霍祈是何人,可她的气息,她的眼神,总让他有一种寻着同类的熟悉感,只觉得呆在她身边,定然就是安全的。

“那便这么说定了。”霍祈心下松了一口气,又问,“话说,你又是怎么落到那人贩子手中的?

可还有印象?”

一般来说,人奴的来源无非就是以下几种:其一,拐子将走失的孩童拐骗走,然后卖到人贩子手上,捞取利益;其二,一些贫苦人家的狠心父母,将亲生的孩子卖出去换口粮;最后一种可能,便是一些下等窑子里的妓子不小心怀上了恩客的孩子,偏偏恩客是个人面兽心的,妓子们便只好将生下的孩子贱卖出去。

上一世,霍祈虽知雀奴去路,却并不知其归途。

这一世,若是能让他寻回父母,也算功德一件。

雀奴听了这话,只是兀自摇了摇头。

“想不起来了?”霍祈问。

雀奴又点了点头。

见雀奴神情不似作伪,霍祈也不再追问。

毕竟,若是雀奴能想起些什么,恐怕早就逃跑了,又怎么会乖乖听话,任由小贩摆弄。

毕竟,没有归途的人,就如同无根浮木,任由命运的洪流将他带往远方。

“你买下我,是为了什么?”

雀奴也不再装傻充愣,反问霍祈一句。

“正如我前面所言,我知道你腿脚功夫不俗,恰好我又缺一个保护我安全的侍卫,所以我挑中了你。”霍祈慢条斯理地解释,“当然,我也不会让你白白为我卖命,我会付你月银。

比起在人贩子手上毫无尊严地讨生活,这样对你来说,或许会更好。”

雀奴若有所思地看了霍祈一眼,似乎是相信了她的话。

“既然你现在跟了我,今日也算是你重获新生的日子,以后便把雀奴这个名字忘了吧。

我帮你想了个名字,就叫雀离,你可还喜欢?”

雀奴歪了歪头,冰蓝色的长眸闪过一抹亮色。

霍祈见他不说话,又说:“我知道,以前在小贩那儿,你定然是吃了不少苦。

以后,你不要再把自己当成什么人奴,你就是一个活生生的人,和我们一样,你能明白吗?”

其实,这也是霍祈给雀奴改名雀离的真正用意。

从阎王殿走过一遭,虽说霍祈的心早已经铸成了铜墙铁壁,但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她到底是霍如海的女儿,扎根在骨子里的品性还是无法摒弃。

她之所以买下雀奴,一方面是为了破坏袁家的计划,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她动了三分恻隐之心。

上一世,雀奴从西街辗转流落到袁显之手中,半生沦为比戏子还不如的宠物。

瞧他不肯在小贩面前不肯邀宠,便知他入宫后内心的煎熬。

在她眼里,雀奴不是宠物,而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天真聪慧的人。

离,正是离开过往悲痛,迎接未来希望之意,这也是她对雀奴的希冀。

雀奴似乎是没想到霍祈竟说了这样一番话,心里泛起了些异样,他生平第一次有这种感觉,就好像一只蝴蝶在他的胃里翩翩起舞。

他的神色还是那样怯懦,只是呆楞点头:“雀离,这名字很好听。”

话音刚落,一阵不合时宜的“咕咕”声响起,雀离的脸上爬过一抹红霞。

霍祈听到这声音,轻声一笑,见话已经说得差不多,她转头嘱咐聆风:“听雨估摸着将屋子收拾得差不多了,你把雀奴带过去,给他准备些好消食的饭菜。”

聆风听令,带着雀奴三两步就出了屋子。

眨眼间,祈居主屋内只剩一室静谧。

霍祈笑意敛下,望着香炉里的灰烬,原本凤眸里的温良,转而被肃杀之色取代。

马上就到霍羡的归期了。

她的直觉告诉她,上一世霍羡之死,背后肯定有镇远侯府的手笔。

否则,单凭二房那两个蠢货,又怎么会有胆子和势力来谋害霍羡?

若真如她所料,那这一世霍羡归来,宁国公府和镇远侯府背后的龃龉,恐怕就要搬上明面了。

她心知肚明,两家面上是世交,背后是冤家。

镇远侯府温良的面皮后,隐藏着肮脏龌龊的人心。

如今,崔信那边已经万事俱备,雀奴也到了她的手中。

这一世,她就要亲手挖出这颗心脏,用整个袁家的鲜血献祭上一世死去的宁国公府。

霍羡归来的那天,就是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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