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199章 198烈日裁决(1/2)

 第199章 198.烈日裁决

“我这一把剑叫烈日裁决。”

木恩说完,平平淡淡道:“准备好迎接落日了吗?”

这么一句话说完。

烈日裁决爆发出强烈的火焰,紧接着直接射向苍穹的尽头。

火无双不由得看向天空。

不只是他,其他的观众也都露出惊疑不定的表情,抬头看向上方的天空。

天空万里无云,一片湛蓝。

但就在这个时候,那湛蓝的天空上却陡然出现了一个光点,这光点越来越亮,划破苍穹而落,宛如一颗陨石!

即便是骨斗罗,看着这一幕也是瞳孔一缩,露出震惊之色。

“陨石?

不对!

那是刚刚飞上去的剑!

开什么玩笑!”

任由其自由坠落下来的话,撞击大地后产生的恐怖余波足以摧毁整个大斗魂场!



突然全场所有人的眼睛睁得老大!

无论是贵宾席,亦或是观看台的观众,都瞪大了眼睛!

轰!



一股恐怖的压迫感出现,全身上下无法动弹。

看着落下的赤红色火球,他们看得见火焰中的那一把剑!

但是!

他们就好像是看到了落下的太阳一般!

无处可逃!





会死的!

那一把剑落下的时候,就是他们的死期!



虽然大赛不允许杀人,但是他们所有人的内心都产生了恐惧!

恐惧的本能,求生欲让他们都忍不住本能的咆哮出声了!

“我们投降!



!”

那一剑落的半空中,火焰逐渐熄灭了,炽热的空气慢慢的下降,而那一把剑落下到了地面之后,形成巨大的冲击波,火尘滚滚!





场面一片震撼。

无论是贵宾席,亦或是观看台的观众,都忍不住咽了口唾沫,一脸惊惧和敬畏的看向站在那里,缓缓收起剑的木恩。

随着裁判的上台,双方队员重新列队,这场比赛的结果已定,除了火无双的手臂与火豹魂师之外,并没有多少人受得伤害。

炽火学院的七个人脸上已经完全没有了之前的自信,更多的是惊惧和敬畏的,毕竟木恩的实力,真的是太强了。

“你很强大,我们输的心服口服。”

火舞看得出木恩手下留情了。

哗!

全场一阵哗然!

“这也太强了吧?”

这一次,不仅仅是史莱克,几乎所有人直接看傻了都。

而史莱克一行人,可以说与木恩都有仇,在星斗大森林的那一次被木恩碾压的毫无还手之力,现在木恩那么强大也是让所有人的内心产生恐惧。

“恐怕,此人将是我们预选赛,乃至晋级赛,最大的敌人!”

玉小刚还是很会装,双手背负,平平淡淡道,明明他才是一个二环,刚刚在木恩的那一击下都差一点吓尿了。

“老师。”

唐三叫了一声,很明显,意思是问他有何见教?

“这个木恩虽然很强……但是这一击完全是机缘巧合之下发出来的,在此之前的他让武魂吸收了火焰,所以才发挥那强大的一击!

如果没有那火焰,他根本就做不到。”

玉小刚分析道,唐三一听,恍然大悟道:“原来如此!

是之前木恩那个家伙吸收的火焰吗?”

“没错,如果一直是一个人的话,别说你们,很多强力的队伍,应该都不一定能够打过,更何况他一个人呢?”

“这位老师说的没错!”

唐三点了点头说道,“没必要这么担心,这个木恩终究是一个人,我们有七个,还是七个怪物,还有那么多强力的队伍!

他总会有翻车的时候。”

“而且一个人,容错率太高。”

玉小刚点了点头,一副孺子可教的表情,他自信开口道:“而这场大赛,终究团队性的比赛,就算他能进入晋级赛,还有个人排名战,届时他一个人还要一个一个面对,难度会更高。

所以,迟早会翻车的。”

“再看看我们史莱克。

都是四十一级以上,还有替补,准备充足!”

玉小刚自信满满的毒奶木恩一波。

“太强大的攻击他无法展现,会束手束脚,所以,我们只要打他个措手不及!

就足够了!

!”

唐三几人在观战台上讨论的时候。

沉寂的贵宾席,雪夜大帝率先开口道,发出一声轻轻的感慨。

“这个木恩!

刚刚那一击有魂圣的实力了吧?

?”

如果说第一场,木恩打败史莱克等人只给几人惊骇,但因为依旧只是一个人,不足以引起格外的重视的话。

那么这一场。

以及完全足够让他们认真重视了。

炽火学院是天斗帝国的五大元素学院,是门面之一。

甚至是有人怀疑的开口道:“会不会是魂圣假扮的吧?”

但是,大赛规则严格,上场也经过检测,检测参赛选手的至少都是魂圣,这上场可做不得假。

至少武魂和魂力等级,是不会有假的。

而年龄也是可以调查到的,木恩的出生地,还是木恩的经历,都是有迹可循的。

“的确有魂圣一击的威力,不过那大概是他机缘巧合之下用出来的,吸收了火焰之后才能发挥的威力,如果没有先前吸收的火焰,他是做不到的。”

宁风致在旁边说到,他认为木恩这是在用实力来震撼接下来的人,让对方产生恐惧感,而这样他们就会被心理影响到,反而发挥失常。

宁风致怎么想都不可能想到木恩拥有与魂圣战斗的实力。

但是,木恩的实力可以说是在场所有人同阶之下最强的存在。

精英魂师大赛举办了不少届。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