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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法谚(2/2)

北原收拾好一张张纸,整齐地收回档案袋之后,站了起来,拍了拍身上的西装,面上毫无受到羞辱而发怒的神色,仿佛刚才什么也没经历一般。

北原望着今西,目光坚毅而有力,淡淡地笑道:“今西律师,希望以后,您不要这样对待委托人的材料。”

听到这话,今西面庞微微抽动。

这个年轻人,居然又反过来教训自己!

刹那之间,有一股怒火从胸膛中升起,正想开口之时,却见面前这个年轻人,嘴唇微动,像是有一句咒语念了出来,萦绕在会议室之中。

“Qui legem diligunt, custodiuntur lege”

“你在说什么?

!”,今西立刻着急追问道。

很明显这是一句外国语言,当是又并非是英语、法语或者德语。

今西熟悉海外业务,能够说五种外语。

但一时之间,今西竟没听出来是什么样的语言。

北原扫了扫档案袋上的灰尘,又吹了吹袋子,接着说道:“这是一句拉丁语的法律谚语——‘爱护法律的人,亦得法律的爱护’。”[注一]

话音落下,会议室立刻陷入了寂静。

在场的所有人,都听出了北原引用这句法谚是在讽刺今西。

讽刺他就这样粗暴地对待委托人的材料,是不够——爱护法律。

而不爱护法律,自然也将得不到法律的眷顾。

今西再一次愣住了。

手指绷不住地微微发颤,眼角则不断抽动。

他从来没想过会有一天,被一个年轻人,两次呛得说不出话来!





注一:本条法谚为作者瞎编。

欲知道更多法律谚语,请看:郑玉波,法谚,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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