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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深水伏击 下(2/2)

罗凌觉得,这才是他所要的狙击枪,只为狙击,而且故障率低。

他的这种说辞,被雷火的一些人说成是老兵的迷信守旧传统。

罗凌对此不置一词,是又怎么样呢?

他只有最适合自己的,而不是最好的,更不是最贵的。

尽管采用了多处打孔等减重手段,这把被命名为‘猛犸’的二改狙击枪、分量仍是超过了35kg。

总长178cm、使用?50英寸特殊步枪子弹的该武器,与其说是枪,到不如说是炮来的更合适一些。

最远射程3500米,最佳射程150-1500米,上弹时间2秒,子弹初速2.1公里/秒,最高速2.3公里/秒,是普通步枪子弹的2.2-2.5倍,后坐力是过去英国国际精密仪器公司产的awp狙击步枪的2.7倍,使用特质钢芯弹,700米距离可射穿主战坦克的正面装甲,各基地出售的泛用型带能量护罩甲胄,在这枪的面前,1200米内只有被射到前后对穿的份。

这样的威力,即使是罗凌自己,都有些害怕,一旦被打冷枪爆头,在未着装甲的情况下,以他的实力,也只有领死的份。

“我现在已经多少有些理解过去欧洲的那些全身重装甲的贵族,为什么那么憎恨乱民手中的弩弓了。”这就是枪成时,罗凌在自己家人面前对这武器的评价。

实力再强,也不可能日日防贼,没有势力倚靠,事事抛头露面,就是天位的高手,也不敢保证自己不败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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