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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道夫_第四案 夺面老屋(6/7)

所以凶手敲门入室后,直接杀人,然后戴手套进客厅,在客厅的某个地方拿走了钱财。”

“如果是这样,那么凶手肯定是去找特定位置的钱财。”我说,“因为现场没有任何翻动的痕迹,怎么看都不是侵财现场。”

“如果我的分析不错,那么凶手只有可能是死者的二儿子。”赵局长说,“贼喊抓贼的事情多了去了。

这个二儿子很可疑,你还记得门帘吗?”

之前,我们通过中心现场门外没有血迹,判断中心现场房间应该是有个门帘的,看来赵局长发现了什么。

赵局长接着说:“我们拐弯抹角地问了死者的二儿子情况,没有反映出任何情况。

后来,我们在中心现场的猪圈里找到了门帘。

这个门帘应该是挂在中心现场门上的,门帘是被随意抛甩在猪圈里的。

门帘是塑料布做成的,上面有死者二儿子的指纹。”

“血指纹吗?”林涛问。

赵局长摇摇头,说:“汗液指纹。”

“汗液指纹很正常啊。”林涛说,“因为是他最先发现的,是他报案的,他肯定要掀起门帘进门,才能看得见尸体啊。”

“他取下了门帘,扔进猪圈,用意何在?”赵局长说。

大宝说:“说不定是他看到尸体后,慌乱中取下门帘,扔进猪圈呢?”

“我也觉得不太像是亲人作案。”我说,“一般亲人作案,案后都会有明显的愧疚行为。

比如在尸体上盖被子,用毛巾盖脸什么的,这都是愧疚行为。

但这起案件有明显不同,凶手不仅没有愧疚行为,反而通过行为反映出他的仇恨心理。

毕竟尸体毁坏严重啊,尤其是面部,砍击面部一般都出于仇恨心理,儿子和母亲有那么大仇恨吗?”

全场沉默。

我接着说:“而且我思来想去,总觉得案件现场有一些问题,但问题何在,我还说不好。

不如你们先审查一下他的二儿子,我们回去捋一捋思路?”

“那个门帘在哪儿?”林涛不用在解剖台上干体力活,所以这个时候比我们精神多了,“我们去做做潜血实验看看,说不准能发现点儿什么呢?”

躺在宾馆的床上,现场在我脑海里一一浮现:门外的火堆、菜刀、砖头、死者的衣着……我试着将这些碎片组合在一起,想把整个案件现场还原。

时钟还在“嘀嘀嗒嗒”地走着,我脑海里的碎片慢慢地拼接了起来。

第二天一早,我带着自信的微笑,精神抖擞地走进了专案组会议室。

可能是审讯经历了一夜毫无收获,侦查员们的脸上都是沮丧的表情。

我开门见山:“昨晚整理了一下思路,现在主要有两种意见。

一种是熟人敲门入室,杀人后,取财。

第二种是熟人敲门入室,因仇杀人。

这两种可能性的共同点是敲门入室,因为大家认为那个时间点不可能溜门入室,对吧?”

大家纷纷点头。

我说:“但是大家忽略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这两种可能性都不能解释。”

大家又都露出好奇的眼神。

我说:“两名老人都是在中心现场就寝,对吧?

凶手不管怎么进入中心现场,杀人都要有先后顺序,对吧?

狭小的空间里,不可能进来两个凶手,对吧?”

大家又纷纷点头。

我接着说:“根据法医检验,两名死者的头部都处于固定位置,被连续打击。

这样打击,是需要一定时间的。

那么凶手在杀甲的时候,乙在做什么?”

大家开始议论纷纷。

我说:“郑金氏死于锐器砍击,郑庆华死于钝器打击,但是郑庆华身上也有锐器伤。

为什么凶手把郑庆华砍倒后,换了并不顺手的砖头呢?

为什么不用锐器直接砍击呢?

只有一种可能,他的锐器出现了问题,卷刃了,或者刀刃和刀把儿脱离了。

既然工具出现了问题,他就不方便再用锐器杀人,所以我们推断凶手是先杀女,再杀男。

刃柄分离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因为我们判断郑庆华并没有和凶手进行正面冲突,也就是说,没有搏斗,只有逃避。

在追逐砍击的过程中,因为有大力的挥舞动作,菜刀的刃柄是很容易分离的。

而且,我们在尸体上,也没有发现卷刃刀形成的砍痕。”

大家点头认可,赵局长拿起电话,走出门去。

我清了清嗓子,等赵局长重新返回会议室后,接着说:“既然在门口砍击了郑金氏,而且是连续砍击,几十刀啊,那么长时间,郑庆华在做什么呢?

从郑庆华的衣着情况看,郑庆华应该是正在洗脚的时候,穿了外衣、外裤。

那么,难道他看到自己的妻子在被砍击的时候,还能从容地穿衣服吗?

你们调查不是说两人感情极好吗?

这种危难时候,郑庆华会坐视不管?”

“有道理啊!”赵局长恍然大悟,“我们确实没有考虑到这个问题。”

“不管凶手是为了什么杀人。”我说,“开始我们都先入为主地认为凶手敲门入室,进了门帘后杀人。

现在怕是要推翻这个推断了。”

“那么,你是什么意见呢?”赵局长问。

我说:“开始我也是百思不得其解,但是我联想到了屋外的火堆,客厅的灯光,现在总算是想通了。”

我喝了口水,接着说:“根据我们发现的各种痕迹、情况,综合起来,只有如下一种可能,能解释现场的所有现象。

凶手在七点半的时候,点燃了屋后的秸秆堆。

点燃后,火堆应该有火光、有烟味。

或者凶手也可以喊叫着火了。

那么,两名老人会是什么反应?”

“起床灭火。”大宝说。

我说:“两名老人都是处于已经上床了的衣着状态,郑金氏披了件外衣,郑庆华正在洗脚,穿了外衣外裤。

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大家都摇头。

我说:“女人可能是披了外衣出门确认着火的情况,而男人正在洗脚,因为火在屋外,也不至于十万火急,所以他有时间穿好外衣外裤,去灭火。

那么,去灭火需要工具吧?

灶台旁边有水桶,当然,水桶肯定不够,还需要扫帚之类的东西。

大家忘了客厅里的工具吗?

那里面的扫帚就有被移动的痕迹,而且有少量被烧灼的痕迹。”

“你是说郑庆华去客厅拿了扫帚去灭火?”赵局长说。

我点头说:“两名老人感情很好,肯定会互相帮助。

郑庆华拿着扫帚在屋后灭火,而郑金氏拎水灭火。

郑金氏泼完水后,肯定要回到中心现场取水,那么这个时候,大门肯定是开着的。

凶手就是这个时候进入了现场,在中心现场直接砍击郑金氏,郑金氏倒在小方桌上后,凶手连续砍击她的面部,导致她死亡。”

“对啊。”大宝说,“解释不了同时杀害,就应该用逐个击破来解释。”

“那一小堆秸秆烧不了多少时间。”我接着说,“郑庆华扑灭火焰后,肯定还在纳闷郑金氏为何没再拎一桶水出来。

他回到家,把扫帚放到原处。

这个时候,他可能听见了异响。

所以,他连灯也没关,就来到了中心现场。

凶手可能此时还在砍击郑金氏,也可能潜伏在中心现场。

所以郑庆华进入中心现场后,凶手继续追砍郑庆华,直到郑庆华被砍倒在灶台附近,而此时郑庆华并没有死,凶手的刀刃可能脱离了刀柄。

所以凶手操起灶台旁边的一块砖头,打击郑庆华的头部,导致他死亡。

然后,凶手把砖头扔进还有小半桶水的水桶里,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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