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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窥者_第三案 泥炭鞣尸(6/8)

但是印痕又不太清楚,我们无法判断这个似有似无的损伤是否真的存在。

既然搞不清楚损伤的性状,我们决定用记号笔先画出印痕的轮廓,再做定夺。

我和大宝分离了死者的胸部皮肤,然后一面看皮肤正面,一面看皮下组织,慢慢地,我们把这两块不清楚的皮肤印痕画了出来。

这是位于死者左胸部和胸部正中的两块类方形的印痕,方形没有棱角,取而代之的,四角都是圆弧。

我和大宝一人站在解剖台的一边,凝视着这两个规则的印痕。

“电除颤仪!”还是做过急诊科医生的胡科长最先反应过来,“这明明就是电除颤仪留下的痕迹啊!

死者被医院抢救过!”

我恍然大悟,说:“我说他右臂的针眼怎么没有出血,这就是没有生活反应啊!

如果死者是经过抢救,那么人工呼吸、推注肾上腺素、电击这些动作都是必需的。

人工呼吸咱们看不出来,其他两个动作咱们都可以看出来!”

我们都知道,在死者濒临死亡的时候,如果人工呼吸不能奏效的话,用电除颤仪电击被抢救人的胸部,还是有一定概率把濒死期的人从死神手里夺回来的。

肾上腺素在抢救一些休克的病人时,会起到很明显的作用。

“也就是说,死者在死亡前,经历过抢救?”我有些诧异。

“那就调查医院啊!”大宝说。

“查什么医院?”我说,“医院每年抢救那么多人,你查得过来吗?

而且,在医院死亡的人,都会有登记,那么谁还会这么无聊,把尸体拖那么老远去埋掉?”

“不是在医院死的,怎么会有抢救的痕迹?”大宝说,“电击,加推注肾上腺素?”

“会不会是,医院搞的鬼?”胡科长说,“出了医疗事故,怕担责任,然后直接埋尸?”

“别开玩笑了。”我摇摇头,说,“医疗纠纷有处置的程序,即便是医疗事故,也有医院担着,个人哪儿有必要埋尸?

而且,你去哪家医院,觉得能在医疗事故死人后,神不知鬼不觉把尸体挪出来埋了?”

“那……诊所呢?”大宝说。

“诊所有电除颤仪?”我

说。

“一般诊所都是看看小病,几乎都不会去配备这些大型抢救设备的。”胡科长说。

“那是怎么回事?”大宝问,“从整个尸体的情况来看,这明明就是一起非法行医,非法用药而引起药物过敏,导致过敏性休克,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案子嘛!”

“你的这个观点似乎能把所有尸体上的痕迹都串起来,但是有两个关键点都不符合。”我说,“其一,非法行医的都是地下的小诊所,你见过非法行医的诊所里还配备电除颤仪?

其二,过敏性休克会导致尸体有很多征象,比如皮疹、喉头水肿、消化道出血等等。

这具尸体虽然年代很久远了,但是是保存型尸体现象。

连针眼我们都找到了,如果有这些反应,我们完全可以通过颜色变化来发现。

可是死者连喉头水肿都不存在,你又有什么依据说他是过敏死?”

“这……”大宝一时语塞,“那我就再也想不出能合理解释的过程了。”

我摇了摇头,说:“一时搞不清楚也是正常的,但是尸源查清楚了,说不定一切都清楚了。

现在我们看到的,至少有一点是肯定可以确定的。

那就是这不应该是一起故意杀人案件。

死者全身没有暴力性损伤,而且死亡前接受过抢救。”

“不是故意杀人,为什么要埋尸?”林涛说。

我说:“埋尸和碎尸一样,未必就是故意杀人案件,可能是行为人怕担什么责任吧。

不过,即便不是故意杀人案件,这也肯定是一起刑事案件。

要么就是过失致人死亡,即便不是过失致人死亡,也应该追究行为人侮辱尸体的罪行。”

“我还是觉得会和医院有关系。”胡科长说。

我点点头,说:“先不去想这么多,关键是,死者的死因究竟是什么。

尸体解剖已经接近尾声了,你们对死因有什么看法吗?”

“现在已经排除了机械性损伤和窒息,我现在比较害怕是疾病死亡。”大宝说,“虽然死者的内脏都还在,但是里面的细微结构都已经溶解殆尽了,是不可能再进行组织病理学检验了,即便有什么疾病,也查不出来了。”

“高低温导致的死亡也查不出来。”胡科长补充道。

“高低温死亡毕竟是要经历一个很长的过程的,从死者的衣着上看,倒也不像。”我说,“而且死者那么年轻,有疾病的概率也不大。”

说完,我瞟了一眼刚才被浸泡在酒精里的死者的牙齿,眼前一亮。

我用镊子小心地把牙齿从烧杯里夹了出来,说:“你们看!

这是什么!”

“玫瑰齿?”几个人异口同声。

牙齿的牙颈部,经过酒精的浸泡,出现了一圈整齐的玫瑰色红环。

“怎么会有玫瑰齿?”林涛说,“我以前听你说过,玫瑰齿对于诊断窒息有一定的法医学意义。

可是你们刚才都说过了,排除窒息死。”

“玫瑰齿是法医学界争议比较大的一个尸体现象。”我眯着眼睛看着牙齿,说,“有很多文献称,在机械性窒息、溺死、电击死中,都可以看到玫瑰齿的现象。”

“那就是说,意义不大。”林涛说,“那你这么兴奋做什么。”

我摇摇头,说:“不管它能不能证明什么,但是至少让我想到,该不该想办法排除一下死者是电击死呢?”

电击死很少见,在我经历的那么多起案件中,只有一起是电击死亡的。

而且,电击死多见于意外,少见于自杀,罕见于他杀。

不过,我上次经历的案件,还就真是他杀。

不管是什么死亡方式,首先我们得验证我的猜测对不对,会不会是电击死。

电击死的特征,就是电流斑。

在皮肤和电线接触的那块地方,会因为焦耳热的作用,导致皮肤上出现火山口似的烧灼痕迹。

电流斑是诊断电击死的重要条件之一。

“可是尸表我们都看了,没有看到电流斑啊。”大宝说。

我摇摇头,说:“我们检查尸表,主要检查一些关键部位,对于那些比较隐蔽的地方的皮肤,我们检查得就没有那么仔细。

而且,尸体的皮肤已经鞣革化了,电流斑也不可能那么典型。

所以,我们还是得在尸体一些不重要的地方的皮肤上检查一下。”

说完,几个法医一起,分片对尸体的皮肤开始进行细致的检查。

4

在检验到死者的脚底的时候,我终于发现了异常。

“好了,这还真有可能是电击死。”我说,“你们来摸一摸这一块皮肤。”死者的脚底板,和全身的皮肤一样,都呈现出一种暗褐色,但是接近脚后跟的位置,那块皮肤明显有些发黑。

脚后跟不是尸检的重点部位,所以之前我们也没有注意。

现在细看起来,还真是有些类似电流斑,而且用手摸上去,不仅比周围的皮肤硬,还有微微隆起的感觉。

这个用法医学理论很好解释。

这一块皮肤因为焦耳热的作用而变性,所以也不会和其他位置的皮肤那样鞣革化,因此出现了差异。

“这个,组织病理学检验,还能确诊这是电流斑吗?”大宝问。

我点点头,没回答,用手术刀小心地把死者脚底板那块黑色的区域切了下来,然后放进了装有福尔马林的塑料瓶中。

检查了死者的胃内容物,可以看出,里面还是有不少食物残渣的,而且很多蔬菜纤维都清晰可辨。

由此可以判断,食物并没有在胃内消化多长时间。

死者是在饭后不久就死亡的。

泥炭鞣尸这种尸体现象就是这么神奇,因为所处的环境是酸性环境,抑制了腐败菌群的生长,导致尸体不会腐败,胃内容物也不会腐败得很厉害,仅仅是因为残留胃酸的作用消化了部分。

在明确了死者的死亡时间后,我们结束了这台解剖。

因为死者的皮肤已经鞣革化,所以缝合起来非常困难。

但是我们仍然不厌其烦地用换针的方法,更换了数根缝针后,终于把尸体缝合完毕。

我们拎着盛有死者脚底板皮肤的瓶子,驱车赶回公安厅。

恰巧,法医组织病理学实验室的方俊杰主任也闲着。

“这个就交给你了,组织块小,容易固定,所以我们明天应该就能拿到结果吧?”我笑着说。

方主任则一脸苦相:“我已经两夜没睡了,你又来?”

“拜托啦!”我说,“我估计明天上午,这具尸体的尸源就能找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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