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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章 武别驾冲锋陷阵(3/3)

然而,非但没效果,还充当猪队友。

本来骑兵吃箭雨的亏,心中已然胆怯,现在士气更低。

半路出家的大将军,缺乏基本军事常识,如此近的距离,如此快的速度,调马转回阵不可能。

骑兵冲锋,不需要用力砍,只需刀锋向前,死命握刀柄。

马速快,惯性大,腰斩敌人,不在话下。

终于冲撞一处,顿时人仰马翻。

斗骢不愧是宝马,直接撞飞敌马,踩死滚地骑士。

勒马分割,包围掩杀,也就十分钟,四十骑全军覆没。

这也正常,马是唐朝兰博基尼,叛军多为普通百姓。

除了投靠的府兵,官宦人家仆人,有几个能接触马?

更别提马术训练!

所以称不上骑兵,马上步兵都不算。

敌骑覆灭,再无威胁,骑兵对步兵,绝对的虐菜。

武康重整旗鼓,因全军出击而热血沸腾,举横刀高呼:“弟兄们,冲敌营,杀叛军,擒敌将,冲锋——”

巨大冲击力,如狼入羊群,瞬间冲散叛军,撞死踩踏无数。

武康暴走,横刀舞,带血箭。

楚神客、秀才、钱顺和于洪志,如影随形的护卫。

保安以他为中心,驱马快速靠拢。

步兵团来到,双方短兵相接,厮杀震天大地颤抖。

叛军本是普通百姓,叛乱时间才半月,战斗力相当低,单兵素质更不值一提。

过去克州陷府,凭声威和拼劲,最重要的,是对手太无能。

武康的婺州军,士气、拼劲不输叛军,且训练有素,饭饱睡足,以逸待劳,装备优势大,外加三百骑,很快占上风。

不到两刻,叛军溃败,拥挤踩踏,甚至自相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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