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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0126章 捉贼还是斗殴(1/2)

虽然刚才看到那个女孩穿着职业套装,画着淡妆,看上去颇显成熟。

但其实年龄并不大,郑谦看到她身份证上的生日,发现她今年才满19岁,虚岁二十而已。

看到这里,郑谦已经能确定,这就是那个女孩丢失的钱包了,连忙兜进了口袋,再次看了看那三个要吼着要冲过来见义勇为的人。

.

看着那三个人,郑谦才不信他们是真的见义勇为呢。

只怕是一个小偷团伙的,所以见到同伴有难,都来相帮了。

这种事,郑谦以前也曾在班上同学们口中听到过。

不过他们这么一吼,只怕还真有人会以为郑谦是失去的。

郑谦得让围观的群众,知道自己是正义的。

于是又接着从这个小青年口袋里掏出了些东西来。

郑谦刚才摸钱包时,发现他身上除了钱包之外,还有好几部手机。

一掏出来,发现竟然是清一色的苹果5手机,一共四台,明显都是用过的,还戴着各种风格的保护套呢。

一个人身上带这么多用过的手机,肯定不正常。

而且这款手机小巧又值钱,比较容易偷,偷着了还比较容易脱手,一直是小贼们的宠爱之物,这下就更能肯定小青年小偷的身份了。

“这人是小偷,其实我是来抓小偷的!

你看他身上有这么多苹果手机,而且刚刚那个钱包里面,装着别人的身份证和银行卡,显然不是他的。”郑谦大喊道,围观的人一听,恍然大悟,原来这个小青年是小偷。

“报警吧!

送警局去!”围观众中也不乏热血之人,只不过不想做出头鸟罢了。

现在有了郑谦做出头鸟,自然也将其他人的热血点然,然后有几个年轻的壮士一起冲了上来,挡在了郑谦身边。

那几个刚刚要见义勇为,喊着要打郑谦的家伙,还没冲到郑谦身边来,就发现事情有变。

他们没想到郑谦会来这么一手,更没想到向来以打酱油为主的围观群众中,不知什么时候,竟然出现了这样一些敢于见义勇为的热血青年来。

于是嚷两声:“原来是是误会啊!

我还以为抢劫呢。

既然有人出头了,就没我们什么事了,走吧!”

郑谦见他们要跑,立刻提起了真气,往自己抓着的这个小偷腿上一踢,将他踢得跪下,他疼得一时间脚使不上力,倒在了地上。

同时郑谦的手也在小偷的手腕上一扭,他倒地时,便是手脚同伤,再也没了逃跑的力气。

做完这些,也不过十几秒的事儿。

见小偷倒下之后,郑谦向那几个要跑走的小偷同伙冲了过去。

郑谦有真气在身,他们哪里跑得过郑谦?

打就更打不过了。

郑谦冲过去,横腿一扫,冲拳一击,抬腿一踢,三个同伙全都倒在了地上。

这如功夫电影大片一般的画面,在电光火石之间,就已经发生并结束了,当真让人目不暇接,围观的人不由看呆了。

受到郑谦感召站出来的那几个热血青年,更是对郑谦崇拜得无以复加。

“哇!”

“太帅了!”

“goodjo

!”

“我眼花了吧!”

“这尼玛就是真功夫啊!”

“这不是真的!

一定不是真的!”

人群中惊叫起伏,全都为郑谦的身手惊叹。

郑谦心中此时颇为自得,打倒他们之后,仍不信息。

在他们背后随手一拎,像提猫一样提着他们的衣妥。

一只手拎一个,轻轻松松就将两个人拎了起来。

被他提起的两个,本来就是腿与手腕疼得怪叫连连,被郑谦这么一提起,突然如见鬼似的看着郑谦,连叫都忘叫了。

太震撼了!

他们知道,这一次只怕是要栽了。

不过栽在这样的高手,这样的狠人手里,他们也栽得心服口服。

这一刻,他们无比的期待警察的来临,生怕被这个高手、这个狠人滥用私刑给处决了。

进了局子,反而倒算是给他们保护了。

不止是被提的人心惊,就连围观的人也是心惊。

这个时候,人群中突然鸦雀无声了,这臂力也太恐怖了吧!

而且看他那瘦瘦的身子,看起来就没多少肉,胳膊也不粗,怎么就能有那么大的力量呢?

这是传说中的内力吧!

不管怎么说,这次的酱油打得值了,算是长见识了!

郑谦拎起两人,走向之前打倒的那个小偷。

然后将他们三人叠罗汉一样,叠在了一起。

如此再将最后一人也拎回去,也叠了上去。

之所以要这样来回两次拎三个人,郑谦无非是想制造一种更加震撼的效果罢了。

叠好四人之后,郑谦再看那几个站出来守在自己身前的热血青年,一共四个人,看起来都是学生模样,此刻已经吓傻了。

直到郑谦问道:“你们谁报个警吧!”他们这才从震惊中清醒过来。

“已经报了。”他们四人还没回答,围观有人答道。

“你刚才使的是传说中的武功么?

你有内力是不是?”四个热血青年中,有一个最先醒悟过来的问道。

郑谦笑而不语,没有回答他们。

而是饶有兴味地看了看他们,这才道:“你觉得呢?”

“前辈!

你收徒吗?

我想拜师学武功!”那人问道。

郑谦道:“先不说这个。

你看,警察来了,不愧是京华,警察动作真快啊!”说着指着前方,众人纷纷朝他所指的方向转过头去。

只见前方人行道上,一个警察朝这儿走了过来。

他大腹便便,挺着一个颇具规模的啤酒肚,虽批着一身警服,却没有警察应有的那种精神干练的气质,反而是一副脑满肠肥的官僚相。

这人是春风路警务室治安队的队长朱志明,是一个有点小权就得瑟的人物,平时最惯于滥用私,最喜欢到大街上来摆弄他的身份。

他现在这是下班回家了,每次下班回家,他都喜欢在自己的地盘边上走一段路,然后到馆子里吃一顿再回家。

虽然已经下班了,但走在街上,看到有打架斗殴,身为警察自然不能不管。

而一向喜欢显摆的队长同志,自然也不会放过这个显威风的机会。

但走近一看,却看到几个熟人,就是趟地上的那四个小偷。

他们也看到了朱志明,纷纷投来哀求的目光。

朱志明与小偷团伙打交道也不是一次两次了,私下里也收过他们不少好处,暗地里总会给他们行个方便。

其实一个警务室治安队,并没有多少权力,管的地方也不宽。

但在自己管的这一亩三分地上,处理些非刑事案件的小纠纷,抓抓小偷,维持治安秩序的权利还是有的。

本来偷窃就不是什么大罪,就算按正常程序也是关个几天就放出去了。

所以朱志明私下里行些方便,倒也一直没出什么事儿,还能卖个好,安心拿小偷们的上供。

反倒是与小偷们配合着演双簧,让他立了不少功,分局的领导都注意到他了,几次暗示要将他调进所里当大队长。

进了所里,他管的地盘可就要大多了,权力自然也水涨船高了,这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事情。

吃人家的嘴软,拿人家的手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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