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
关灯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第八十八章 今天咱不想上班(1/2)

第八十八章 今天咱不想上班

还不等赵武回答,师修马上表明赵氏立场:“我赵氏绝不会与赢氏兄弟同室操戈——请贵使上报秦君,我家族只是进行惩罚战争,如今惩罚战争已经结束了,我们会到此为止。”

不能不感慨春秋时代宗姓的力量庞大,师修是个谨守礼法的人,他是赵氏家族的死忠。

他容不得半点侵犯赵氏的事情发生,但现在,面临秦国的拉拢与威胁,他立刻展露自己的“友好”——当年赵氏遭遇“下宫之乱”,也没见秦国出多大力帮助啊。

如今有什么必要靠拢赢氏宗姓?

但赵武默默一想,还非得采取师修的策略啊。

打联赛,没有外援不行。

如今晋国公卿之间的争斗,就仿佛一场联赛,且失败者没有附加赛的机会,直接被灭。

刚才师修说什么:韩氏是由外援的,魏氏也一样,昔日三郤也是如此,范氏也有自己的外援。

当年士燮忧虑的就是卿大夫沟通外援……这是个人人都由外援的世界、这是个春秋“纵横”世界、这是个国家争霸的大舞台。

外交,必然是其中一部分。

发动对大戎、小戎的战争是赵氏家族的家族报复。

如今太原盆地已经成了赵氏的势力范围,战争目的已经达到,剩下的是慢慢消化那片土地,所以,赵氏有停火的欲望,但这个停火对赵氏毫无意义,拿戎人的停火要求,换取秦国的好感,值啊!

秦国在争霸过程中败在晋国脚下,转而调头经营西方,那是因为秦国的军队无法越过崤山天险。

但秦国的实力还在,这样的大国不是赵武一个家族可以挑战的。

所以,虽然记得秦国经营西戎奠定了它统一六国的实力,现在争夺戎地等于变相削弱秦国……但在明面上,赵武还不能这么早跟秦国起冲突。

想到这儿,赵武马上顺着师修的话说:“当然当然,我们只是发动了一次家族惩罚,既然秦君是西戎的霸主,还请秦君通报西戎,勿再骚扰我赵氏的垦荒队。”

“当然!”赢颂答应的也很爽快。

简略的谈完双方的划界,赵武装作无意识的问:“我听说秦君身边有一位白巫?”

赢颂一愣,小心翼翼的反问:“你怎么知道?”

赵武微笑:“这又不是什么秘密?

我怎会不知道?”

赢颂扫了一眼赵武,此时,单婉清正坐在赵武膝盖边,忽闪着大眼睛看着秦国的使节,秦国使节稍一犹豫,回答:“自穆公(秦穆公)有了白巫之后,这白巫的存在也成了秦国的一种风俗,我秦国历代国君都从西方聘请白巫作为占卜师,如今的白巫已经是第十二代了,他去年才从极遥远的西方带着族人迁来,今日你就恰好问到,故此让我有点惊诧。”

赵武沉默下来,单婉清赶紧挥手,示意乐队奏乐。

她从王室来,各项礼节娴熟,有她在赵武不担心礼节的错失。

趁单婉清上前指点乐师,他侧身交代师修:“修,我刚才提到白巫,这位秦使神态紧张,看来这个白巫一定带来了什么秘密,我猜可能是一项新技术革新……不过这也没什么,你过去跟秦使聊一聊,问他秦国有什么好货物,我们跟他互通有无。”

古时候的宴席,当主宾、主客把该谈的事情谈完,为了不至于冷场,就要音乐出面活跃气氛。

当音乐响起的时候,其实就是表示:宴席到了自由活动时间。

随着乐声响起,赵武下面的家臣也纷纷起身,各自找相熟的同伴拼酒。

趁这工夫,师修走近秦使身边,与此同时,两名赵氏中级武士上前,邀请两位秦国副使下去饮酒。

赢颂知道酒宴的习俗,他拉着师修坐到一边,借着音乐声的掩护窃窃私语,从表情上看,双方交谈的很融洽……

乐声中,师偃叹了口气:“主上,现在我晋国虽然有了霸主地位,可这经济一时半时难以恢复啊。”

赵武点点头,答应着:“君上让我负责百工、民事、建设、经济,可我现在才知道,战争对经济的破坏不在于战争当中,而在于战后啊。”

维持一支军队并不难——春秋时的兵多数属于自愿兵,在服役当中,他们粮食都是自带的,国家也不需要给他们发军饷,但战争结束后,遣散一支军队,照顾战争伤残士兵,所花的费用却非常巨大。

上万大军,每人发十个铜钱,就是十几万。

如果再发一点补偿的工具与土地,哪怕一人一亩地,所需要的土地数量,都巨大的让人难以想象。

现在晋国已经取得了霸主的地位,剩下要做的事情就是维持霸业,战争的烈度会降低很多,但对于国计民生来说,战后这段平静却是最头疼的时间……

看到赵武一副不情愿的模样,师偃轻声说:“主,管理百工、民事、建设与经济的官员,名叫‘司徒’。

这官职属于地官,属下官员称为‘教官’,包括:大司徒卿一、少司徒中大夫二、乡师下大夫四、上士八、中士十六、旅下士三十二。

大司徒管理版籍、人民田土之事。

少司徒管理京城以及四郊人民、田地、赋税事务。

咱们国中三司——地官司徒,冬官司空、秋官司寇最为重要,其余官衔——如天官冢宰相当于执政,夏官司马、春官宗伯则无关国事。

国君任命你为‘司徒’,这个官职一般都是上军将担任的,它是元帅之下最为重要的官职之一,不知多少人为争夺这份官职而头破血流,如果主上迟迟不去上任,恐怕不好吧。”

春秋时代,似乎很有点三权分立的架势。

赵武原先的“少司寇”官衔,是直接向国君负责得司法官。

他升任一级,应该登上司寇的位置,但这次却越级跳到了“司徒”,而且直接是大司徒——若元帅相当于总统的话,这官职相当于总理。

不过,晋国是军国主义国家,总统之下,总理不是最大,最大的是司空(三军总长),这官职一般由副元帅,第二执政担任。

也就是说:赵武现在的军职虽然是常委中排名倒数第二,但行政职务却跃居排名第三。

古代官员上班全凭自觉,上下班基本上不打卡,也不计算工作时间。

所以,赵武接到新任命后,哪怕是玩耍十几个月才上岗,也符合当时的官场规则。

但……

“偃,你刚才说了,这官职平常人都打破头去争夺,但现在我几个月不上班也无人在意,为什么?

嘿嘿……”赵武冷笑着:“这份官职如今分明是火炉,国内的青壮都出去战斗了,或者在国内准备战斗。

这个情况下,怎么去发展经济?

即使有想法,也没有足够的劳动力实施啊。

师偃听了这话,泛起一阵无力感。

稍停,师偃建议:“主上不如把齐策召回来,问问他有什么主意,反正少司寇府马上要交出去,让齐策交接了少司寇府得职务,也回来过个轻松年。”

俩人正说着,师修返回,低声说:“我刚才听赢颂说,秦国这几年大丰收,粮食多的吃不下,据说那位白巫正帮助秦国制定遍布全国的灌溉渠道……”

”呀,我怎么把这个忘了“赵武猛然想到。

渠——秦国最先发现中国地形特色,中国东西倾斜的地势活像一个大斜坡,雨水冲刷下每年水灾旱灾不断,于是,秦国开始大理修建灌溉设施。

这种“动用国家力量修建大型农业灌溉设施”的治国方式,从此成了秦以后,历代王朝基本治国手段。

秦国统一六国的基础就是两条渠:一条是郑国渠,一条是秦国屯兵巴蜀后修建的都江堰。

郑国渠只是串联整修了秦国以前在泾渭修建的零散水利设施,使得关中大平原成为一片沃野。

随后,加上成都大平原的粮食产出,使秦国可以维持百万军队常年征战在外,硬是从国力上拖垮了六国——而秦国这种持久战的策略,也未尝不是智罂“三军疲楚”策略的变种。

现在,秦国开始游走列国了,赢颂的到来,意味着秦国有心参与中原争霸——战国时代即将到来。

首当其冲者,何人也?

赵武冷汗慢慢冒出——本想着,国家称霸之后做个快快乐乐得小领主,这下子,又该为生存而奔命了。

活着,真不容易啊。

其实,这份感慨不应该由赵武发出,他都是晋国八常委里面的人物了,拥有的封地面积等同于一个小国家,他还感慨生活艰难,那么被晋国欺负的那些二等小国该怎么办。

其实,任何知道秦统一中国的凶猛的人,面对秦国这样的庞然大物,都要不由自主地颤栗。

赵武马上低声询问:“偃,你刚才说我们新收了三万仆人——把他们都安排去修渠,沿着汾河修建渠道,把我们的领地都串联起来……还要修路,告诉他们,等渠修好了,路修好了,我就给他们自由身份……今年的粮食够不够吃?”

师修低低的回答:“这几年我们应用了新农具,还栽植了新作物,粮食产量大幅度上升,足够我们食用,但现在似乎不是奢侈的时候,国中人人吃不饱,我们拿出三万仆人来,什么都不做,只去修渠修道路,这未免太招人嫉恨。”

关系到复制秦国得成功之路,赵武没有退缩:“我们有别国上缴得征税收入啊——这几年,我们领地该交给国君的征税已完全不用忧心。

我们还要从国君那里享受一份列国的征税,一进一出,等于我们没花钱。

如此一来,我们所有的收入都可以用在自己身上,正好趁这机会把水渠好好修一修,以扩大耕地。

另外,修建道路便于通商,也便于军队快速运动。

现在我们还有机会修路修渠,错过这时间,大规模战争再次来临,恐怕我们想修都没时间了。”

师偃翻了个白眼:“怎么会没时间呢,等陈国平定了,楚国终究会屈服。

那时我们没有了参战任务,越是多发展几年,我赵氏越强大,越能有更多的力量,把渠道修的更好,道路修的更宽大……”

师修打断师偃的话:“主上说的不错,过几年战争平息了,晋国卿大夫之间的争斗就会越来越激烈,那时候,我们哪有精力来修渠修道了。”

师偃醒悟:“这倒是,我怎么没想到……我马上布置修渠修路。”

说到这儿,师修又赶紧补充:“家主常年征战在外,还不知道吧,你新占领的大戎、小戎国,国君已经分配下去了,在那里最北端的峡口,又给我们新分配了一座城,大约有七百里的土地。

我们反正是要筑城修路,把魏氏也叫上,他们的新封地就在我们的旁边。”

赵武觉得纳闷:“国君把魏氏分配在我们旁边,韩氏呢?”

师修回答:“韩起跟元帅一块出征了,但韩无忌还在,韩氏新获得的封地是三郤过去遗留的,也算肥沃。

所以他们没参与太原盆地的瓜分……”

稍停,师修看了一眼正在观赏歌舞的秦使,补充说:“我们与秦国开通商路的事情,我跟他也谈过,但秦使不愿前往虎牢城交易,要求我们通过西戎的道路进行交易,主上看怎么回答他?”

赵武想了一下:“可以,我们先把进出太原盆地得关硖修起来,而后通过西戎修建一条商路,与秦国交易……”
本章未完,请翻下一页继续阅读.........
上一章 回目录    收藏 下一页
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