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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朝归倭附(一)难在不征(1/2)

去汉阳?

汉阳肯定是要去的,不过现在手头的事情还差一点点没办完,现在就去汉阳似乎还早了点。

如果要去汉阳,高务实认为应该在自己彻底收复朝鲜半岛之后。

届时他将揽存亡继绝之大功,挟完胜倭寇之神威,以天神降临般的姿态驾临汉阳。

到那时,无论他有什么样的决定,朝鲜朝廷上下都将无一人敢于质疑,无一人敢于违逆,真正达到那传说中“口含天宪,言出法随”般的尊崇与权威。

所以,现在还不能去;但是,也要尽快早些“能去”。

这么说来,釜山之战就应该加速,不能再拖了——哪怕放弃此前已经准备好的最稳妥方桉,改为战损可能有所增加的强攻方桉也在所不惜。

毕竟战争是政治的延续,而不是相反。

为了更加宏大的政治目的,战争手段需要实时调整,充分适配。

不过到了这一步,高务实就必须为另一件事提前准备先手了,那就是进攻日本本土。

高务实深知,以现在大明的实力,甚至不说大明朝廷,只说以海贸同盟的实力,进攻日本本土的最大问题就根本不在于仗怎么打,而在于怎么把这场仗打起来。

这里头的麻烦还是在于朱元章的那个“不征之国”,这是一个事关大明朝廷外交事务基本思想的大麻烦。

洪武朝是明代外交的奠基时期,明初人对于天下中国的认识,对于周边乃至世界的认识,直接影响有明一代中外关系的产生和发展。

大明对外关系的发生和发展依托很多必要条件,其中重要的一点是蒙元帝国崩溃后国际格局面临的大动荡、大改组和国际秩序的亟待重建。

一方面是历史的连续,制度的承继,另一方面也有明朝人自身的抉择和发展,对后世的影响甚巨。

有明一代即便在原历史上也有近300年,除永乐时征安南,于宣德时退出外,对外基本上没有征伐之事。

这足以见得在洪武朝奠定的,以“不征”为特征的明代对外关系,在中国历史上史无前例,实际上标志着古代中外关系出现了新的模式和特征,更成为古代中外关系的一个转折点。

洪武六年,《祖训录》修成。

五月,太祖亲作序言,提到“立为家法”的《祖训录》成编的过程:

“……至于开导后人,复为《祖训录》一编,立为家法,大书揭于西庑,朝夕观览,以求至当。

首尾六年,凡七誊稿,至今方定,岂非难哉……

今令礼部刊印成书,以传永久。

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

这里的“首尾六年,凡七誊稿,至今方定”,说明其中的内容在明朝开国以后就已开始反复斟酌的过程,历时六年而确定,因此朱元章以“祖训”要求子孙后世,从此不容有所更改。

也就是说至洪武六年,朱元章认为大明朝的外交思想完全趋于成熟,对外关系由此奠定,并刊印成书,以传之永久——正如本书前文常常提到的,朱元章最大的问题就在于他似乎根本就不认为社会是发展的。

在这部《祖训录》首章《箴戒》中,有关外交的内容如下:

“凡海外夷国,如安南、占城、高丽、暹罗、琉求、西洋、东洋及南蛮诸小国,限山隔海,僻在一隅,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若其自不揣量来挠我边,则彼为不祥;彼既不为中国患,而我兴兵轻伐,亦不祥也。

吾恐后世子孙倚中国富强,贪一时战功,无故兴兵,致伤人命,切记不可。

但胡戎逼近中国西北,世为边患,必选将练兵,时谨备之。”

外交思想有一个逐步形成的过程,在洪武六年刊印成书之前,太祖于洪武四年在奉天门公开宣布有关外交的看法,可以视为其外交思想成型的最早时间。

洪武四年九月,太祖朱元章在奉天门召集臣僚,郑重阐述了他所制定的对外政策总纲领:

“海外蛮夷之国,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不为中国患者,不可辄自兴兵。

古人有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

朕以诸蛮夷小国阻山越海,僻在一隅。

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

惟西北胡戎,世为中国患,不可不谨备之耳。

卿等当记所言,知朕此意。”

明朝一般是在奉天门颁布诏令,这里的“臣僚”有可能包括外国的使节。

重要的是,这是明太祖首次全面论述王朝对外政策,充分反映出明太祖本人现实的外交思想。

其实与后来刊印的《祖训录》比较,这里多出的主要部分是古人言:“地广非久安之计,民劳乃易乱之源”,说这明明人的思想也是古人思想的直接延续。

首先,他为王朝确定的对外政策是“有为患于中国者,不可不讨”,显示出维护国家安全的坚定立场。

然而,对外政策的基调又是和平的:“不可辄自兴兵”,这里明确说明了兴兵征讨的标准,是“为患于中国者”。

其次,他引用古人之言,说明自己没有扩张领土的野心,认为对外扩张不利于国家长治久安,更会因劳民导致祸乱萌生。

“得其地不足以供给,得其民不足以使令”,而“徒慕虚名,自弊中土,载诸史册,为后世讥”,则鲜明地表示出对于出征扩张行为的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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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太祖将对象一分为二,又一次提到对海外国家“彼不为中国患者,朕决不伐之”的基本方针。

但在宣布对外政策的重要抉择以后,他同时又表明西北的蒙古才是心腹之患,不能不谨慎防备。

直接说明将元朝北去的残余势力看作新王朝一大心病,将北部陆上作为王朝军事防御的重心。

到桑榆晚景时,太祖于洪武二十八年将进一步修订完成的《皇明祖训》刊布于世,列于《祖训首章》的对外关系,也就成为有明一代帝王的金科玉律,成为明朝子孙世代必须遵行的基本国策之一,以成宪的方式留存于世。

为了让子孙后代明确世代不与交战的国家,也就是明太祖所说的“不征诸夷国”,他在《皇明祖训》中把它们的名字按照方位一一罗列出来。

十五个国家之前说过,就不再列出,但这里头最引入注目的就是,即使在《祖训录》中完全没有提及的日本,虽然当时已经明确在绝交之列,却也没有被排除在外,同样被列入了不征的范围以内。

这无疑说明了明朝对于外国,无论建立朝贡关系与否,也无论为友为敌,是采取了一律“不征”的态度。

这就不能不使人对于明朝初年以“不征”为特征的对外关系的和平理念有了一个深刻印象。

后人如此,明人只能更甚。

然而朱元章主观意识虽然很美好,但现实发展就不那么顺利了,安南、高丽(朝鲜李朝前身)先后出了问题,都与大明出现了激烈的矛盾。

不过这两国当时与大明的问题本书前文已有所述,这里就略过不提了,直接说第三个出问题的国家,也就是当前高务实认为因“不征之国”思想限制得最让他棘手的日本。

明初与日本的交往,起初经历与其他国家相同,即大明通过外交文书告知“四夷诸国”而建立关系。

然而,与日本的交往和其他国家不同,表现在两点上:

一是历史的,即元朝出兵征伐日本失败的阴影不散;二是现实的,当时日本海盗侵扰问题持续不能解决。

在洪武四年来州府同知赵秩出使日本以后,根据《明实录》,出现了“日本国王良怀遣其臣僧祖来进表笺,贡马及方物,并僧九人来朝,并送回明州、台州被虏男女七十余口”的结果,这是明朝外交的成果。

于是,洪武五年五月,太祖以明州天宁寺僧仲猷祖阐和南京瓦官寺僧无逸克勤为使臣,留学明朝的日僧椿庭海寿和杭州中竺寺藏主权中巽为通事,护送使臣还国,前往日本。

不止这一次,前前后后数次明使前往日本,主要谈的都是海盗侵扰。

但当时日本正值南北朝时期,明朝联络上的是南朝的良怀,他其实无力解决海盗问题。

洪武九年,《明实录》记载:“日本国王良怀遣沙门圭庭用等奉表贡马及方物”,太祖以表词不诚,又一次诏谕之,观之内容,归根结底还是对于倭寇海上侵扰问题耿耿于怀。

自洪武七年五月祖阐、克勤出使归来,六月日本遣使贡献,遭到却贡,原因是没有表文。

可见祖阐、克勤出使表面上是成功的,实际上并没有完全改善关系。

九年四月贡,以表语不诚,却贡;接着五月却日本商人贡献。

这说明太祖的意图主要是建立官方外交关系,并不在于贡献方物。

洪武十二年太祖接纳了日本国王良怀遣使贡献,似乎事情在朝好的方向发展。

但是次年,却发生了“日本国遣僧明悟、法助等来贡方物,无表,止持征夷将军源义满奉丞相书,辞意倨慢。

上命却其贡”之事。

这下子,朱元章怒了。

这一年十二月,太祖诏谕日本国王,曰:

“曩宋失驭,中土受殃。

金元入主二百余年,移风易俗,华夏腥膻。

凡志君子,孰不兴忿。

及元将终,英雄鼎峙,声教纷然。

时朕控弦三十万,砺刃以观。

未几,命大将军律九伐之征。

不逾五载,戡定中原。

蠢尔东夷,君臣非道,四扰邻邦。

前年浮辞生衅,今年人来,否真实非。

疑其然而往问,果较胜负于必然,实构隙于妄诞。

于戏!

渺居沧溟罔知帝赐奇甸,傲慢不恭,纵民为非,将必殃乎!

故兹诏谕,想宜知悉。”

诏谕中充满了指责,其中最重要的罪责莫过于“君臣非道,四扰邻邦”。

于是,一个完全没有诚信的印象深刻形成,难怪要却贡,也就是绝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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