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四宗罪(2/2)
这些天,我一直在整理翻阅案卷材料,其中有些案卷是可以找出破绽的,也就是说证据不充分。
但是很多案件因为有北江晚报社的证词、信函,就很难再推翻!”
“什么意思?”向北不解。
“今天咱们就一个一个捋一遍。
你比如说《北江晚报年刊》征订的案件,你所做的笔录中提到,之所以把零售价改为批价,是因为企业负责人提出的要求。
而这部分差价的返还,你是让单位处理的,自己没有插手。
对吧?”
“没错,我当时担心会有误会,所以让报社财务部门对接转账。”
“但是,根据北江晚报社提供的证据,报社是经由你处理的这笔钱。”王右谦说道。
“王律师,他们的证词不可信……”一直很平静的向北,忽然抬高声调,这么一激动,原本有些沙哑的嗓音几乎要失声,“这钱不是我转过去的。”
“你说不是你转的,你有什么证据?”王右谦也急了。
“可以查我的银行账户,也可以查报社的财务交易记录。”
“你能想到的,警方都查了。
你知道是什么结果吗?”王右谦问道。
“什么结果?”
“你的账户和报社的账户,都没有查到这笔钱的下落。
也就是说,这二十万元到底有没有转过去、是谁转的,现在查不到了。”王右谦很严谨,即便胜算不大,也要跟向北说清楚。
说白了,即便是死,也要知道是怎么死的。
“既然查不到,为什么就要把罪名扣到我头上?”
“因为你是经手人,你负有第一责任。
即便这笔钱的确与你无关,但是你有失职行为。
因为私下转账本身就不符合程序。”
向北明白王右谦的意思。
当时报社的采编与经营关系混乱,这样剪不断理还乱的事情,在报社属于司空见惯,几乎每个人都是这么操作。
他万万没想到,自己会栽在这上面。
“那受贿罪是怎么回事?”向北问道。
“就是那件广告代理案,根据你那个同事的证词,当时是你主动提出要从中牵线搭桥的,而且后来你还从中收取了5%的提成,也就是2.5万元。”
“2.5万元?
这……这笔钱我没有印象……”向北两手撑着脑袋,努力回忆。
“根据案卷的证词,报社在年终时以经营奖励的方式给你的。”
“对,我当时是这么跟警方交代的。
这笔钱我记得工资条上写的是‘奖金’,当时以为是那一年采编考核排名的奖励,”向北懊恼地捶胸顿足,“我当时怎么不问清楚呢……”
“所以,不管你有意还是无意,客观证据都在这里,你说咱们怎么反驳?”王右谦叹息,这个向北,还是太幼稚,以为什么都交代了就万事大吉,殊不知每一句话都有可能给自己埋雷。
现在的问题是,这些雷太多了,而且已经是既成事实,这是死穴,无解!
“对了,那受贿罪算怎么回事?”
“所谓的受贿罪,不单单是指机关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还包括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只要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都可以构成受贿罪,”王右谦先是耐心地为向北普及法律常识,“根据案卷材料,你在去年年初时,曾经帮助一家企业的老板,找了市里一个部门的相关人员,为其办理企业的外贸手续。
对方为了表示感谢,送了你一箱茅台酒和3万元现金。”
“一箱茅台酒和3万元现金?”胖东仔细回忆,却始终理不出头绪,难道自己最近因为事情太多,或者是因为脑袋中的那个小瘤子作,记忆里明显差了?
这件事怎么没有一点印象?
“怎么,记不起来了?”
“一点印象都没有。
他们有证据?”这种莫须有的罪名让向北觉得可笑,因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对方是如何编造出这么荒唐的故事。
但是,他内心又有几分恐惧,因为听了王右谦的讲述后,他已经搞不清哪些是真哪些是假了。
看来,人要想不留把柄给别人真的太难了。
反过来说亦是如此,真要是有人想陷害你,总是能够抓住你的小辫子,关键在于对方想不想陷害你。
这也说明另一个事实:正义并非无偿的,当你想要举起正义的旗子时,你先要考虑自己的是否有足够的资本。
“有证据,你亲笔写的收据,笔迹对比过了,跟你的字迹一致。”
“什么?
我会傻到这种地步?
收了礼还要写收据?
肯定是伪造的!
伪造的!
他们有人想害我!”一直很平静的向北情绪激动起来,不过,他脑袋中不争气的小瘤子不予许他这么放肆。
向北尽量压制自己的情绪。
他明白,任何激动与愤怒都无益于摆脱现在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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